杭州医保报销流程是怎样的
导读:
医疗保险报销范围是什么?在报销时,很多人不太明白为什么有些药品可报销,有些药品却不给报销,尤其奇怪自己不能报销的药品,为什么同样的医保,别人却可以报销。那么为了让大家能够详细了解杭州医保报销流程是怎样的相关法律问题,下面将由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详细介绍相关内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因病需要转外地(限上海、北京)治疗的,所发生的医疗费用由个人全额支付后,凭本人市民卡、就诊病历、《杭州市基本医疗保险转外登记表》、医疗费收据原件、费用明细清单、出院小结等相关材料及医疗机构等级证明,到市医保经办机构按规定结算。符合基本医疗保险开支范围的医疗费用,先由个人自理10%,再按相关规定结算;不能提供医院等级证明的,按三级医院标准执行。
临时外出急诊住院治疗,可在当地医保定点医院就医,并因在急诊住院后15个工作日内持急诊住院证明到市医保经办机构登记备案手续。所发生的医疗费用由个人全额支付后,持本人市民卡、就诊病历、《杭州市基本医疗保险急诊登记表》、有效医疗费收据原件、费用明细清单、出院小结等相关材料及医院等级证明,到市医保经办机构按规定结算。
临时门急诊治疗,可在当地医保定点医院就医,所发生的医疗费用由个人全额支付后,持本人市民卡、就诊病历、有效医疗费收据原件、费用明细清单等相关材料及医院的等级证明,到市医保经办机构按规定结算。
临时外出期间,在本市以外的直辖市、省会城市、计划单列市的二级及以上医保定点医院就医的,符合基本医疗保险开支范围的医疗费用,先由个人自理10%,再按相关规定结算;不能提供医院等级证明的,按三级医院标准执行。
因急诊在本市非定点医院住院者,3日内持急诊住院证明,到市医保经办机构办理登记备案手续。所发生的医疗费用由个人全额支付后,持本人市民卡、就诊病历、《杭州市基本医疗保险急诊登记表》、有效医疗费收据原件、费用明细清单、出院小结等相关材料及医院等级证明,到市医保经办机构按规定结算。
1、领取并填写《杭州市基本医疗保险医疗费拨付申请单》,其中单位参保的须加盖单位公章。
2、持办理材料至市医保经办机构窗口办理。
3、报销款支付:
①“现金支付”方式:凭经审核打印并由领导签字的结算单和本人身份证(或市民卡),至财务窗口领取报销款。
②“单位转账”方式:通过财务转账将报销款拨付至所在单位。
1、直接刷卡
如果是跨省,杭州的参保人员在办理转外或长住外地手续后,可在转外地或长住地当地跨省异地就医定点医疗机构凭本人社会保障卡直接按医保规定结算住院费用。
如果是在省内异地,杭州的参保人员在省、市“一卡通”定点医疗机构门诊就医或住院治疗的,可凭本人社会保障卡在医院直接按医保规定结算门诊或住院医疗费。
2、上海、宁波看病可委托结报
杭州医保与上海、宁波医保经办机构签订了协议,通过两地委托结报的方式,实现参保人员在就医地医保经办机构直接进行医疗费报销结算。
3、单位帮着报销
考虑到部分参保单位派驻外地员工较多、医疗费报销量较大问题,杭州医保创新开展了由参保单位负责收集本单位外派工作人员异地就医医疗费结算凭证,定期送至杭州医保统一审核报销的服务方式。
目前,与杭州医保建立集体委托报销关系的单位共计124家。如中铁十二局、浙江铁路分局金华车务段、杭州娃哈哈集团有限公司等。
4、在线报销
杭州的参保人员可通过登录浙江省政务服务网,通过个人办事的“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医疗费用零星报销”事项,按要求上传申报资料电子版,待网上预审通过后,可持纸质材料至经办窗口办理或通过快递方式邮寄报销。
对于至窗口现场申请办理的参保人员如需补正材料的,也可通过邮寄途径提交补正材料,免除了参保人员来回奔波。
5、邮寄报销
作为上述几种报销方式的补充,杭州医保还开展了信件邮寄报销的服务方式。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杭州医保报销流程是怎样的”的相关内容,通过上述内容我们可以知道因各种原因无法通过上述方式报销的长住外地退休参保人员。此类人员可由本人提出申请并经杭州医保同意后,将医疗费结算材料通过信件邮寄至杭州市上城区西湖大道149号医保受理中心审核报销。。若还遇到其它问题,欢迎上法律快车的法律平台,咨询专业的律师。
拓展阅读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相关知识推荐
众所周知,医保对于我们的生活是多么的重要,我们去医院就诊或者去药店买药,相比之下会比较的实惠。那么,杭州医保报销比例是多少?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
医保是包括在社保里的,社保是由相关的工作单位缴纳的,医保可以用于就医和买药等行为,那么,杭州医保报销去哪里报销?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法律快车小编
保险产生于婚姻存续期间的,一般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除非保险合同或者夫妻双方有特别约定。但是一般的商业险,保险关系中并不存在夫妻关系,也不存在婚前婚后问题,因为保险
买的保险,在离婚时按照如下方式处理:若该保险为婚姻期间购买,离婚时需按照保单的现金价值做分割。如果保单上只有一个人的名字,可以把保单现金价值的一半给付对方现金。
离婚时保险一般来说,是不能予以分割的。因为保险并不属于法律意义上的财产,不具备分割的属性。但是如果是理财类型的保险,比如基金,那么是可以分割的,由持有基金的一方
安徽省工伤保险条例的实施办法是为了规范工伤保险市场,规范工伤保险条例的实施而制定的办法,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工伤保险工作。而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