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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参保人异地就医能否回京报销?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0-07-20 14:48:49 人浏览

导读:

寒暑假期异地就医多发,北京市参保人异地就医能否回到北京进行报销?根据北京市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就医管理暂行办法,只有发生急诊的医疗费可以报销。异地就医的参保人员需要保存相关材料清单,以便回到北...

  寒暑假期异地就医多发,北京市参保人异地就医能否回到北京进行报销?根据北京市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就医管理暂行办法,只有发生急诊的医疗费可以报销。异地就医的参保人员需要保存相关材料清单,以便回到北京进行报销。

  进入暑期,出游人数渐多,异地就医开始多发。每年寒暑假后都会迎来一个办理异地医疗费报销的高峰期。这是否意味着本市的参保人员异地就医费用都可回京进行报销呢?

  按照《北京市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就医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二条规定,本市参保人员因公外出和探亲期间,在本市行政区域外突发疾病不能回京治疗的,可在当地一家县级(含)以上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医疗费用按本市基本医疗保险有关规定审核支付。也就是说,异地就医可以报销,但只有发生急诊的医疗费用可以报销,普通门诊则无法报销。

  与北京市持卡就医不同,在异地就医需要由参保人先垫付医疗费,保存好就医时的相关票据明细,回京后再进行手工报销。而相关票据明细,则成为能否报销成功的关键,在办理这些异地就医手工报销时,就会产生不少退单,其中40%是因为就医票据、明细不完整。

  据悉,需保存的材料清单包括:本人社保卡、急诊诊断证明、急诊处方底方、收费票据,以及检查、治疗、化验费用的明细。如果在异地发生急诊需要留院观察,除上述材料外,参保人还需准备外埠住院费用汇总清单、出院诊断证明以及本次住院的全部病例复印件。

  提醒,一旦发生异地就医,清单里的材料一定要在出院前向当地医疗机构索要,避免回京后因为材料不全而二次跑腿。

  相关内容:

  北京城镇职工医疗保险报销范围

  一是个人帐户,主要用于支付门诊、急诊的医疗费用;定点零售药店购药费;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起付标准以下费用;超过医保统筹基金起付标准,按照比例应当由个人负担的医疗费用以及个人帐户不足支付部分。

  二是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住院治疗的医疗费用;急诊抢救留观并收入住院治疗的,其住院前留观7日内的医疗费用;恶性肿瘤放射治疗和化学治疗、肾透析、肾移植后服抗排异药等门诊医疗费用。

  三是大额医疗互助基金,主要用于按比例支付职工和退休人员在一个年度内累计超过起付标准的门诊、急诊医疗费用和超过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不含起付标准以下以及个人负担部分)的医疗费用。

  北京城镇职工医疗保险不予报销范围

  1.在非本人定点医疗机构就诊的,但急诊除外;

  2.在非定点零售药店购药的;

  3.因交通事故、医疗事故或者其它责任事故造成伤害的;

  4.因本人吸毒、打架斗殴或者因其它违法行为造成伤害的;

  5.因自杀、自残、酗酒等原因进行治疗的;

  6.在国外或者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以及台湾地区治疗的;

  7.按照国家和本市规定应当由个人自付的;

  8.挂号费、空调费、取暖费、体检费、病历费、救护车费、整容、矫形费、棉签、一次性中单。

  (责任编辑:木土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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