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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保断开其间医疗费用无法报销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19-02-08 14:09:51 人浏览

导读:

查了解到,每年都有为数不少的城镇居民因对缴费时间缺乏了解或疏忽造成断保,其间发生医疗费用无法报销,从而加重家庭的经济负担。自2008年10月开始在烟台实行,城镇居民医保走过了不到两年的时间,如何让更多市民建立起参保意识,用医疗保险为自身服务,减少风险,是

  查了解到,每年都有为数不少的城镇居民因对缴费时间缺乏了解或疏忽造成“断保”,其间发生医疗费用无法报销,从而加重家庭的经济负担。

  自2008年10月开始在烟台实行,城镇居民医保走过了不到两年的时间,如何让更多市民建立起参保意识,用医疗保险为自身服务,减少风险,是一个除职能部门外,市民和全社会都应该思考的问题。

  治病花三千,难领报销款

  8日,家住烟台市乐山里的市民孙莉(化名)在烟台市医疗保险事业处找到了让自己愁了好几天的问题答案。

  8日,在烟台市医保处,孙莉告诉记者,自己的女儿患了支气管炎,虽然不是什么大病,但是因为看病晚,前前后后在烟台山医院花去3000多元。2月初,孙莉给女儿办完出院手续,医院方面却通知她原本应报销的1120元钱没法报销。

  孙莉找到了烟台市医保处。8日,医保人员调出了孙莉女儿小媛(化名)的医保登记信息,发现小媛是在2008年10月城镇居民医保实行以前办理的医疗保险,但是第一次交费有效期只延续到2009年9月30日。工作人员表示,每年城镇居民医保有固定的缴费期(八九月份),而在2009年八九月份孙莉没有给孩子缴纳下一年度的医疗保险费用,直到孩子生病住院的2010年2月,这笔保费都没有交上,因此小媛的医保出现了一个“断保期”,按照政策,在断保期内发生的费用无法报销。

  “断保这个词我是第一次听说”,孙莉说,自己给孩子办完了医保,就没再想过这个问题,也不知道应该在每年固定时间缴费,“我想现在把钱补上,但是已经来不及了”。

  学龄前儿童,“断保”的较多

  办了医保,却连缴费期都不知道,在市民中间还有多少这样领不出“1120元钱”的呢?

  8日,在烟台市毓璜顶医院手足骨科,张女士从包里掏出一张蓝色的医保卡。“孩子住院后,我是从家里找出来的”,但是,张女士同样表示,办卡后并未续交过保费。“我们家离办事处比较远,可能收到的时候错过了”,张女士说。

  “经常能接到这样的电话,问为什么不给报销。”烟台市城镇职工医疗保险事业处的一位工作人员告诉记者,每周这样的电话能接不少,一查才知道没有在规定期内缴费,“我们都会很详细地给市民解释,从这件事上看出,很多人虽然参了保,但是没有足够重视,等住院后要报销了才想起来”。

  虽然没有透露具体数字,但工作人员表示,每年的“断保”人员不少,这些人多数集中在学龄前儿童及未就业的成年人,尤其以学龄前儿童较多,“老年人一般身体不好会注意关注这方面的政策,上学的孩子学校统一收缴也没问题,一般的学龄前儿童,家长容易忽视”。

  及时补缴费,患病有保障

  “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刚刚实行不到两年。”8日,在烟台市医保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与已经实行多年的“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相比,城镇居民医保可以说是刚刚起步,因此虽然每年都会通过报纸、社区等相关渠道进行宣传,但是仍然难以引起部分市民的重视,对于相应的一些政策、规定难以了解,造成了“没病不缴费,有病报不了”的局面。

  该工作人员表示,医保实际上是一种公益性的保障制度,可以给市民减少风险,目前烟台市城镇居民在一个医疗年度内报销最高限额为8万元,可极大地减轻患者及家庭的经济负担。

  烟台市医保处建议广大参保居民,首先要在每年的八九月份到自己户口所在的街道办事处缴纳医保费,一旦在当年的集中缴纳期没有缴费,要及时补缴,这样在缴费次月产生的医疗费用便可以报销,同时提醒市民要及时留意相关医保政策的变化,以免出现重大疾病影响报销,造成经济损失。

  医保小提示

  1、在市民的医保卡上写有“有效期至2012”之类字样,并不是医保可进行报销的有效期,实际上这是告诉市民到2012年应该更换新证,而对于医疗费用的报销则采用“缴费一年,享受一年”的政策。

  2、目前烟台市的城镇居民集中缴费期为每年的八、九两个月份,当时未参保或中断参保的居民在以后参保时要一次性补清自符合参保条件时至今的医疗保险费,其医疗待遇自缴费次月起享受,且补缴期间发生的医疗费用不予报销,也不计入连续缴费年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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