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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社会保险政策100问(三)养老保险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19-02-07 04:59:33 人浏览

导读:

15、什么是养老保险?养老保险是指劳动者在达到法定退休年龄退休后,从政府和社会得到一定的经济补偿、物质帮助和服务的一项社会保险制度。16、养老保险与商业人寿保险有什么区别?养老保险是国家强制实施的社会保险,凡应参保的对象都必须参加,属于政府行为,它的

  15、什么是养老保险?

  养老保险是指劳动者在达到法定退休年龄退休后,从政府和社会得到一定的经济补偿、物质帮助和服务的一项社会保险制度。

  16、养老保险与商业人寿保险有什么区别?

  养老保险是国家强制实施的社会保险,凡应参保的对象都必须参加,属于政府行为,它的保障水平比较稳定,主要目的是保障劳动者退休后的基本生活。政府委托专门的公益性社会保险机构来管理和经营养老保险业务,养老保险基金的支付风险责任由国家和政府承担。而商业人寿保险则是一种商业行为。

  17、哪些用人单位和人员应当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我省境内各类企业职工,实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全部职工,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和财政拨款事业单位招用劳动合同制工人,领取营业执照的城镇个体经营业主及其帮工,自谋职业者、灵活就业人员。

  18、事业单位事业编制职工是否应参加基本养老保险?

  自收自支事业职工以及财政供款事业单位2006年1月1日以后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的新参加工作人员均应参加基本养老保险。

  19、是否参加了商业人寿保险后就不需要参加养老保险?

  养老保险是国家法定的,商业人寿保险是对养老保险的补充,任何应参加法定养老保险的个人,均不得以已经参加商业人寿保险为理由拒绝参加法定养老保险。

  20、企业能否以已付给职工工资为由,拒绝再为其缴纳养老保险费

  企业以已付职工工资为由,不为职工缴纳养老保险费,这种行为不仅是错误的,也是违法的。养老保险费与职工工资是完全不同的,相互不能代替,企业支付给职工的工资无论多高,它也只是工资,而不是养老保险费。即使是职工本人同意,不为缴纳养老保险费也是违反规定的。

  21、单位和个人在缴纳养老保险费时要交税吗?

  企业按规定缴纳的社会保险费进入生产成本,免于缴税;个人缴纳社会保险费不计征个人所得税。

  22、用人单位按什么标准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

  按我省现行规定,私营企业为工资总额(或职工个人缴费基数之和)的21%;原来经国家批准的行业统筹单位为20%;其它企业为23%。企业缴费比例不是固定不变的,我省的目标是企业缴费比例将逐步统一到20%左右。

  23、企业职工本人按什么标准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

  企业职工以上年度本人月平均工资为缴费基数。本人月平均工资低于当地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当地职工平均工资60%为基数缴费;超过当地职工平均工资300%的,按当地职工平均工资300%为基数。缴费比例为本人当年缴费基数的8%。企业职工本人缴纳的养老保险费,由单位代为扣缴。

  24、由于单位无能力承担,企业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是否允许职工个人承担?

  单位为职工缴纳社会保险费,是企业的社会保障义务,也是职工依法享受的社会保障权力,企业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不允许职工个人承担。

  25、职工"放长假"期间,企业应该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吗?

  企业富余职工、请长假人员、请长病假人员、外借人员和带薪上学人员,企业没有与职工解除劳动关系,其社会保险费仍按规定由原单位和个人继续缴纳。

  26、参保人员在失业期间是否还应缴纳养老保险费?

  参保人员在失业期间可以不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不计算缴费年限,其个人账户储存额予以保留和计息。

  27、职工是否有权监督单位缴纳养老保险?

  对单位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情况进行监督,是职工依法享有的权利。单位要向职工通报本单位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情况,对拒不通报缴费情况的,职工有权向劳动保障监察或社会保险监督机构举报。

  28、由于非主观原因,在参保过程中"漏保"的职工应怎样补办?

  已经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漏保职工,达到或接近(5年内)法定退休年龄,如本人要求退休后享受养老保险待遇,应从本人应参加养老保险时间算起,由单位或个人以各年度当地在岗职工平均工资(1998年以前为全部职工社会平均工资)为基数,按年度当时缴费比例补缴单位和个人应缴纳的养老保险费和利息,并从《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发布之日起按规定加收滞纳金。

  29、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帐户是怎么回事?

  为建立职工个人缴费制度,使个人承担一定的缴费义务,以实现社会保障与自我保障相结合,我国从1995年开始实行基本养老保险个人帐户制度。按国家规定,现行的个人帐户规模为本人缴费工资的8%,完全由个人缴费形成,帐户储存额按年累积计算复利计息,记帐利率由省政府统一制定公布。

  30、个人帐户储存额怎样计算?

  职工按规定比例逐月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个人帐户累积计算就是个人帐户储存额,储存额按记帐利率复利计息,职工间断缴费期间储存额照常计息。间断缴费前后的储存额可以合并计算。储存额是计算个人帐户养老金的重要依据。

  31、参保人员如何了解养老保险个人账户的情况?

  可查询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每年定期向参保人员发放的人个账户对账单,也可以随时到为其办理养老保险业务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直接查询。

  32、没有工作单位的人员应如何参保缴费?

  没有工作单位的城镇个体工商户、自由职业者和灵活就业人员可按个体人员身份参保,直接到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

  33、个体参保人员缴费的基数和比例是如何规定的?

  按我省现行规定,城镇个体工商户业主、自由职业者和灵活就业人员缴费基数统一为当地职工平均工资,缴费比例统一为20%,其中8%记入个人帐户。1995年6月30日前参加养老保险的国有企业职工,与企业解除劳动关系或终止劳动合同后,在接续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时,按当地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为基数缴费确有困难的,本着自愿原则,可按当地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60%或80%为基数缴费,缴费基数一经选定,在同一缴费年度内不能变更。

  34、个体参保人员怎样缴纳社会保险费?

  个体参保人员可以按月、季、半年、年缴纳社会保险费。

  35、个体参保人员到哪里缴纳社会保险费?

  个体人员直接在参保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缴费,我省各级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在其服务大厅都设有专门的个体参保人员缴费窗口。

  36、参保人员领取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条件是什么?

  按国家现行规定,男年满60周岁,女工人年满50周岁,女干部年满55周岁;男年满50周岁,女年满45周岁,经劳动鉴定委员会鉴定为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45周岁,从事井下、高空、高温及有毒有害工种达规定年限的参保人员,缴费年限满15年,经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实,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批准,自批准下月起领取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page]

  37、单位欠缴养老保险费的,其达到退休年龄的职工能办理退休手续吗?

  欠费企业职工,将单位和个人欠缴的养老保险费补齐后,可以办理退休手续。

  38、参保人员退休后领取基本养老金的多少由哪些因素决定?

  2004年我省实行了新的基本养老金计发办法,新计发办法将基本养老金水平与缴费基数、缴费年限、退休年龄直接挂钩,体现了"多缴多得"的激励机制。职工缴费工资基数越高、工作(缴费)的年限越长、退休时间越晚,则退休后的基本养老金水平就越高。

  39、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由几部分构成?

  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包括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两部分组成,在建立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前参加工作、2004年1月1日以后退休的人员再发给过渡性养老金和调节金。

  40、什么是退休人员统筹项目外养老金?

  为保障退休人员基本生活,由各级政府规定由企业发给退休人员发放的津贴和补贴等。

  41、企业拒不发放退休人员统筹项目外养老金怎么办?

  按国家有关规定,退休人员统筹项目外养老金由企业经济效益情况支付。如企业确有支付能力而不发放退休人员统筹项目外养老金,可按企业拖欠职工债务处理,通过劳动争议仲裁和诉讼途径解决。

  42、个体参保人员领取养老保险待遇条件有什么特殊规定?

  个体工商户业主、自由职业者、灵活就业人员,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累计缴费年限满15年的,即可办理领取养老保险待遇手续。对到达领取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时累计缴费不满15年的,可以继续缴费达到15年,但原则上不超过5年。

  43、个体参保人员在达到领取待遇条件时应如何办理?

  个体参保人员在达到领取待遇条件时,由本人申报,经社会保险基本机构核实,报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批准办理退休(养老)手续。

  44、提前退休有哪些政策方面的规定?

  特殊工种(岗位)可提前5年退休,即男55周岁,女45周岁;因病提前退休,男年满50周岁,女年满45周岁,经劳动鉴定委员会鉴定,达到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人员。但提前退休人员也需要达到规定缴费年限。

  45、与企业解除劳动关系的人员能办理提前退休吗?

  与试点企业解除劳动关系或终止劳动合同人员,接续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后,累计缴费年限满15年的,如果原来在国有企业从事过国家规定的提前退休工种(岗位)且达到规定年限的,可以办理领取基本养老金的手续。

  46、退休人员的基本养老金是固定不变的吗?

  为保证退休人员分享社会经济发展成果,国家建立基本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根据职工工资和物价变动等情况,由国家统一适时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水平。

  47、退休后又工作的人还能领养老金吗?

  退休人员受聘并获取劳动报酬,对其按规定领取养老金不产生任何影响。

  48、退休人员被判刑,能否继续领取养老金?

  退休人员被判徒刑后,服刑期间不能领取养老金,刑满释放后养老金仍按服刑前的标准发放。被判徒刑缓刑期间,可以继续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但基本养老金不作调整。

  49、退休人员的个人账户基金领完后怎么办?

  职工退休后基本养老个人账户存储额已领取完毕时,由社会统筹基金按规定标准继续支付,直到其死亡,不影响基本养老金的发放。

  50、什么是灵活就业并轨人员就业补贴?

  为减轻困难职工养老保险负担,对试点并轨过程中,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并从事灵活就业的"4050"人员,续保并按规定缴费的,按实际缴纳养老保险费的一定比例,发放就业补贴。

  51、灵活就业并轨人员就业补贴由谁来发放?

  我省灵活就业并轨人员就业补贴的发放工作由当地就业服务机构负责,即各县(市、区)的就业服务局。

  52、怎样申领就业补贴?

  灵活就业并轨人员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取得个人实际缴费凭证,持缴费凭证、《国有企业妥善处理下岗职工劳动关系解除(终止)劳动合同证明书》、《灵活就业协议》和本人身份证到户口所在地县(市、区)就业服务局申请办理。

  53、进城务工农民工是否应参加养老保险?

  招用农民工的用人单位也要按规定为农民工缴纳养老保险费。无劳动关系的进城务工农民也可以参照城镇个体工商户或灵活就业等人员有关政策参加养老保险。我省还根据农民工特点,为农民工参保、续保、退保及养老保险关系的转移等出台了更加优惠的政策。

  54、职工异地就业后,养老保险关系应如何转移?

  职工在同一统筹范围内流动时,只转移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个人账户档案,不转移基金。职工跨统筹范围流动,在转移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个人账户档案时,还应转移个人账户基金。

  55、职工中断缴费,其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如何处理?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对职工因自动离职、失业、参军、调入机关事业单位,以及被判刑、劳教等中断缴费的个人账户进行清理,做出分类,封存个人账户,以便接续。对参保人员死亡、跨统筹地区调出、出国定居,缴费不满15年的,一次性领取个人账户储存额。

  56、男性超过45周岁、女性超过40周岁,无法在达到退休年龄前缴费满15年,能不能参加养老保险,怎么办?

  到达法定退休年龄时达不到规定缴费年限的职工,允许按个体参保人员政策继续缴费,直至达到规定缴费年限,补缴时间最长不得超过5年。本人领取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时间,从补足规定缴费年限的下月开始。

  57、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保缴费的,如果在缴费期间死亡的,是否返还个人缴费?

  如果出现这类情况,个人缴费部分可返还给其法定继承人。

  58、基本养老金领取者死亡的应享受哪些待遇?

  退休人员死亡后,由养老保险基金支付400元丧葬费和10个月死亡上月基本养老金。

  59、退休职工出境定居如何继续领取基本养老金?

  职工退休后出境定居的,可继续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并可享受基本养老金的调整;也可选择按个人账户储存额一次性结清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同时终止养老保险关系。领取方式应在出境定居前选择决定。

  60、劳动模范是否享受特殊养老保险待遇?

  1998年7月1日前获得省(部)级和国家级模范,退休时仍保持荣誉称号的,在按统账结合办法计算基本养老金时,在基础养老金中分别加发本人退休年度全部职工平均工资5%和10%的特殊贡献待遇。 [page]

  61、因病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但未达到病退年龄人员基本养老金如何计算?

  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这类人员基本养老金只计算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

  62、工伤1-4级人员是否可以办理提前退休手续?

  2004年1月1日以后,工伤人员领取工伤保险待遇,并继续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到达法定退休年龄时方可办理退休。

  63、对基本养老金标准有异议的如何处理?

  如本人对基本养老金标准有异议,可直接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先向做出该具体行政行为的经办机构申请复查,对复查决定不服,再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申请行政复议。

【出处:中国劳动力市场信息网监测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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