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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养老保险公司蹒跚学步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19-02-06 14:21:58 人浏览

导读:

吴定富多次提到,“保险业有义务也有能力为我国建立完善的企业年金制度作出贡献”。此语对众多为“成立专门企业年金公司”而奔走的各大保险行业巨头来说,无疑传递了一个明确的信号。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保险系博导庹国柱教授说:“遗憾的是,目前国内寿险公司所提供的企
吴定富多次提到,“保险业有义务也有能力为我国建立完善的企业年金制度作出贡献”。此语对众多为“成立专门企业年金公司”而奔走的各大保险行业巨头来说,无疑传递了一个明确的信号。

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保险系博导庹国柱教授说:“遗憾的是,目前国内寿险公司所提供的企业年金计划实质上大多是一些具有养老保险机能的团体分红、投资连结保险,同时在满足客户差异化需求方面还有较大差距。”

安永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吴志强认为,“在保险业向企业年金的渗透过程中成立的专业养老金管理公司,可扩大自身产品和产业链,通过集团化经营,逐步建立混业经营模式,同时,也为保险业专业化经营开拓了新的想像空间。”

一切都在意料之中。

从公司名称到最终宣布结果的大致时间,都没有偏离人们当初的预测———6月7日,太平人寿保险有限公司宣布,由其发起设立的专业年金公司获批,同时获批的还有平安保险。

另外有消息称,除了平安寿险和太平人寿已获得企业年金公司的执照外,中国人寿及其他在全国范围内有一定影响的保险公司也正在积极准备成立类似专门负责企业年金运作的公司。

“前奏”

中国企业年金市场发展起步较晚,但企业年金市场潜力惊人。

据保监会预期,中国今后每年企业年金新增额将超过1000亿元;世界银行则更为乐观地认为,到2030年,中国企业年金总规模将高达1.8万亿美元。但有一个事实放在面前,那就是在投资效益不佳与投资风险并存的今天,假如由于投资渠道的不合理的原因,可能导致每一分钟内养老基金都会在损失,投资收益率低下已经成为基金保值增值的一大瓶颈。前些年的例子已经开始能够说明一些问题了。

一直以来,保险业界对寿险公司成立专业养老保险公司的呼声很高,保监会主席吴定富也多次在公开场合提到“保险业有义务也有能力为中国建立完善的企业年金制度作出贡献”。其话语间所想表达的态度是坚定而充满信心。

在中国未来的养老保险体系中,寿险公司将成为一支非常活跃和举足轻重的力量,不仅仅作为第三支柱的举办主体,而且在第二支柱的资金运用和基金管理中也将发挥重要作用。人寿保险是建立在自愿原则基础上以合同形式建立的一种较高水平的商业性保障,而社会养老保险是国家依法强制实施的养老保险,二者合理分工,密切配合,保障人们的晚年生活和国家的长治久安。

有媒体报道称,吴定富在最近一次内部会上着重提到,“保险业要提高认识,高度重视企业年金市场的发展;保监会也将在近期批设一两家符合条件的专业养老金保险公司,参与到企业年金的试点工作中去。”

此语一出,立刻触及到了那些一直在为“成立专门企业年金公司”而奔走的各大公司的敏感神经,这无疑是在传递着一个很明确的信号———企业年金公司,这次是真的要批了。

“产品”饥渴

据了解,目前对企业年金计划有需求或潜在需求的企业团体主要有四大类:第一类是以电力、电信、石化、银行等行业部门为代表的国有大型、特大型企业;第二类是股份制企业,特别是上市企业;第三类是受国外母公司影响的跨国企业和三资企业;第四类是成熟的大中型民营企业。

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保险系博导庹国柱教授说,在世界范围内,企业年金基本上采用以个人账户的形式进行管理,主要存在三种模式:“零售模式”———参与年金计划的每个职工都分别拥有各自的个人账户,每个职工都可以从国家核准的基金管理公司中自由选择管理人,并且可以在管理人之间自由转移;高度集中模式———职工和企业将缴纳的费用投入到一家公共管理的中央基金,由其集中运营,参与者和企业无权自由选择管理公司;适度集中模式———该模式介于上述两模式之间,其主要区别是所有寿险类保险公司虽然原则上在达到法定标准后允许自由进入养老保险市场,但必须经过某种方式的筛选,大多采用竞争招标的方式,个人和企业缴纳的费用须集中到养老金信托机构,由其选择管理人,个人和企业没有权利选择管理人。

庹国柱教授认为,由于各种原因,目前中国还没有完全意义上的企业年金产品。企业年金计划也主要由寿险公司和国家社保管理机构来提供。世界各国的经验表明,二者都不能代表企业年金的发展方向,企业年金应由包括寿险公司在内的金融机构进行经营管理。遗憾的是,目前国内寿险公司所提供的企业年金计划实质上大多是一些具有养老保险机能的团体分红、投资连结保险,同时在满足客户差异化需求方面还有较大差距。

因此,此次监管层批准成立两家专业养老金保险公司,应该可以被看作是第三种模式的体现。同时,相比其他金融机构而言,中国的商业保险公司有更多的从事准企业年金业务的经验。一些保险公司内部本来就有企业年金事业部的类似机构,如果能成立专业的企业年金管理和运作机构的话,无疑是能更加的“名正言顺”。

机制“软肋”

中央财经大学保险系主任郝演苏教授认为,中国相关法律法规的长期空缺及养老金运行和管理操作缺乏规范,使得养老保险体系进展缓慢。成立专业的养老保险公司,比起大而全的保险公司更便于控制风险,因为都是同质风险,控制质量相对提高,在投资上、风险的扩散上、人才的利用上都更加有利。

虽然目前中国还缺乏统一规范的企业年金法规和明确的税收优惠措施,企业年金基金运作的外部法律环境也有待进一步健全,但是政府明确鼓励保险行业成为企业年金市场的中坚力量的态度已经非常明确了。

这一观点也得到了安永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吴志强先生的认同。

接受记者采访时,吴志强介绍说,在保险业向企业年金的渗透过程中成立的专业养老金管理公司,可扩大自身产品和产业链,通过集团化经营,逐步建立混业经营模式,同时,也为保险业专业化经营开拓了新的想像空间。[page]

毕竟,专业化是以市场的广度为基础的,企业年金扩大了保险业的市场领域,为其专业化的深度发展节约了成本。

但他同时指出,在香港,一般都是保险公司与基金公司或银行合作,共同来完成企业年金的操作。国外的企业年金运作往往在一个金融集团之内,这样的话基金与保险并不存在利益之争。中国内地分业经营的现状使得各方都不会放弃这个可观的市场。

因此,由保险公司作为控股方、作为最大股东成立相应的养老金管理公司更多的情况是会采取“两块牌子,一套班子”的模式,即具体事务还是由目前两家公司从事年金管理的工作人员担当,但是在财务账户和企业的业务运营上独立操作的做法,这在一定程度上还是处于一个过渡的阶段,可能需要一个更长的时间来进行调整。

“洋对手”不容忽视

但是,在国内还在争论到底是哪个行业来做企业年金更合适的时候,人们似乎忘了仍有外资保险公司的存在。

据麦肯锡调查,企业选择购买年金的最主要的三个因素分别是:公司声誉、以往投资记录和管理费用标准。而目前,一般认为中资保险公司的投资理念趋于保守,如果保险公司的投资部门能贯彻一致的投资理念,有明确的投资风格,并能提供良好的投资业绩清单,那么这将带给投资人很大的信心。

根据中国加入WTO的相关协议,中国政府承诺在5年内逐步扩大外资保险公司的业务范围,对团体、健康和养老金方面的险种限制将逐步取消。团体险、健康险、年金市场准入政策将开放,中资保险公司将直面世界巨头的挑战。

友邦、安联等全球性保险公司在养老金领域均有高超的管理技术,在新兴市场有丰富的经营经验。

业内普遍认为,外资保险公司可能采取的策略包括:通过全球推介业务增加在华跨国企业、推出全球先进的产品形态、提供高质量的服务(如理赔)、富有竞争力的价格、多渠道的销售(经纪人渠道、电话中心)等。

此外,中资保险公司可能的低价格竞争也成为行业内隐忧。为了在外资到来前抢占市场份额,中资保险公司提前打起价格战,尤其是在争夺大客户时,各家公司往往承诺提高投资回报、降低账户管理费、投资管理费,不盈利承保或亏损承保的现象在实务中屡见不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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