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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保年金险抵御养老风险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19-02-06 05:46:39 人浏览

导读:

如今的青年人都追求生活质量和品味,不少人宁愿为此“月光”。但是当他们步入老年时,生活质量很难维持。靠社保显然不行,社会保险只能解决基本的生活保障。如果想让自己的优质生活延续一生,商业保险应该是不错的选择之一,而其中年金保险正是年轻时为年老生活投资的
  如今的青年人都追求生活质量和品味,不少人宁愿为此“月光”。但是当他们步入老年时,生活质量很难维持。靠社保显然不行,社会保险只能解决基本的生活保障。如果想让自己的优质生活延续一生,商业保险应该是不错的选择之一,而其中年金保险正是年轻时为年老生活投资的保险,可以帮助投保人年老时继续拥有优质的生活。

  不同的保险产品适合不同的消费人群,只有适合自身需求的产品才是好产品。但是保险产品一般都比较复杂,同一家公司的同一类产品也会具有很大的差别,在此我们以海康人寿的年年有余和精彩人生两款年金产品为例,对市场上比较常见的年金产品做一个说明。

  共同点

  两款产品的共同点主要就是年金保险具有的主要保险责任,都是生存到一定年龄开始,每年领取一定数额的生存年金。

  差异点

  首先,两款产品生存年金的支付标准不尽相同,年年有余是按基本保险金额的百分之十给付年金;而精彩人生是按合同保险金额的百分之五给付年金。

  其次,两款产品年金领取的满期期限不同,年年有余是从缴费结束后开始领取到100周岁;而精彩人生是从被保险人年满60周岁开始领取到79周岁。

  再次,年年有余没有保证领取;而精彩人生年金保证期是20年。

  此外,两款产品的身故保险金给付基准不同,年年有余是按当年度的保险金额或投保人所交的保险费扣除其领取的年金(以较大者为准)给付身故金,当年度保险金是从合同生效开始按基本保险金额的5%递增;而精彩人生60岁前是按累计已缴纳的保险费的105%和身故时的现金价值的较高者给付身故保险金,60岁后是向其身故保险金受益人一次性付清保证年期内尚未给付的养老年金。还有,年年有余比精彩人生多了全残保障一项,其给付基准与身故相同。

  另外,两款产品一次性奖励金的叫法和给付方法不同,年年有余和通常的年金产品一样称为满期金,是在年金领取期满的时候给付,这里年年有余满期期限是100岁,给付金额是当年度的保险金额(从合同生效开始后每年按基本保额的5%递增);而精彩人生把这种奖励金称为退休应急金,其在年金开始领取时就可以拿到,这里精彩人生开始领取年龄是60岁,给付金额是保险金额的百分之二十。最后,年年有余年金保险比精彩人生年金保险多了保费豁免和分红功能。

  投保示例比较

  张先生30岁,投保保额10万元的年年有余年金分红保险,缴费至60岁,养老金开始领取时间为60周岁,月缴保费1049元。

  李先生30岁,投保精彩人生养老年金保险,投保金额10万元,缴费至60岁,养老金从60周岁开始领取,月缴保费233元。

  假设两人都生存至80周岁,两人缴费和收入情况如下:

  张先生共缴费:

  1049×12×30=377,640元

  年金收入:10000×20=200,000元

  身故保险金:

  377,640-200,000=177,640

  红利收入(中等水平):将近40万

  李先生共缴费:

  233×12×30=83,880元

  年金收入:5000×20=100,000元

  退休应急金:

  10万元×20%=20,000元

  收入率:

  (120000-83,880)÷83,880×100%=43%

  客户购买建议

  从投资的收益性来看,年年有余的收益主要就是红利的收益(83岁以前完全靠红利收益),因此具有一定的风险性和投机性(完全倚赖保险公司的经营业绩),而精彩人生收益从投保时基本上就能计算出来,因此比较稳健。

  年年有余除了具有分红功能外还兼具全残保障和保费豁免功能,当然保障功能越多相应的保费也越高一些,因此年年有余比较适合有一定经济实力、有投资理念的中青年人士购买,尤其是有家族长寿史的(能活到100岁的最合适);而精彩人生应该比较适合刚步入工作,工资水平不高的年轻人或是工薪阶层购买,可以作为强制个人储蓄的一种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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