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养老险向企业看齐
导读:
我国正在酝酿改革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事业单位的养老保险目标模式和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将与城镇职工模式保持一致。记者从省劳动部门了解到,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简称事保,不含公务员)制度改革已被列入今年的工作要点。同时,《南京市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实施办法》从昨天起正式实施,新政在参保范围、缴费比例、缴费基数、补办手续等方面作出了调整。昨天下午,南京市劳动局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处科长黄永华走进快报“生活南京”网站视频访谈栏目,向网友透露了“事保”改革的方向。
“目前,参加南京机关事业保险的在职职工有3.5万人,退休职工1.5万人。”黄科长说,6月1日前,对于事业单位在职职工来说,参保单位、个人分别按职工工资收入的23%、4%缴费。对于退休职工,单位仍需按23%缴费,个人不缴。而根据测算,目前南京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的替代率达到97%, 2005年退休费人月均1349元,缴费工资人月均1392元,同时退休人员的工资在退休时达到最高,其实际替代率则更高。为了缩小这种差距,今后“事保”与“企保”将逐步接轨。目前“企保”相关规定,对于在职职工,参保单位、个人分别按职工工资收入的21%和8%缴纳参保费用。此次“事保”新政规定,参保单位按应缴纳基数的22%缴纳养老保险费,以后适时降为21%;个人按本人缴费基数的5%缴纳养老保险费,以后逐步提高,最高不超过8%。
除了缴费比例向“企保”靠拢外,“事保”的缴费基数也作了重大变化。新政实施后缴费基数将有一定的提高,不但包括档案工资,还包括奖金、津贴等工资外收入。举个例子,一个“事业人”的档案工资为1500元一个月,而其他奖金、津贴、补贴等加起来有3000元。按照过去的政策,此人的缴费基数只有 1500元,但按照新政策,此人就要以4500元作为缴费基数(如果缴费个人的工资收入超过本人档案工资300%,其以上的部分,不计入缴费基数)。也就是说,原本他个人只要缴费1500×4%=60元,而现在每月却要缴纳4500×5%=225元。为了将权利和义务关系体现得更加明显,所以此次调高了事业单位人员个人养老金的缴费比例,而且这个比例还将继续加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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