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转移到异地需要什么
导读:
对于社保转移来说,如果需要将社保转移的需要,根据社保转移的程序去转移社保,对于社保转移来说,社保转移,也关系到我们的一个具体的社保的使用,那么社保转移到异地的话需要什么呢?接下来由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带来社保转移到异地需要什么的详细知识,希望帮助到大家。
1、申请出具《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缴费职工于缴费单位解除(终止)劳动关系后,可以由本人或缴费单位携带以下材料到所在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开具《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
(1)《申请》(附件二)、(2)缴费职工户口簿、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3)缴费职工委托他人代为办理的,请提供委托书及代办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4)《职工养老保险手册》(5)缴费职工的参加工作时间、视同缴费年限等相关信息需要认定的,需出据缴费职工本人的《人事档案》(6)解除(终止)劳动关系证明书、调动手续原件及复印件(7)政策规定的其他相关材料。
2、出示《参保凭证》,申请接续养老保险关系。缴费职工向新就业地社会保险机构出示本人的《参保凭证》原件和复印件并填写《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表》(附件一),符合转入条件的,由新就业地社保经办机构向原社保经办机构发出《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联系函》。
3、办理基金转移手续。原社保经办机构收到《联系函》后,核对有关信息生成《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信息表》并办理基金划转手续,传送给新就业地社保机构。
4、办理接续保险手续。新就业地社保机构在收到《信息表》和转移基金后的15个工作日内核对《信息表》及转移基金额,将转移基金额按规定分别记入统筹基金和该参保人员个人账户,通知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携带以下材料确认转移接续情况:
(1)《职工养老保险手册》,
(2)缴费职工的参加工作时间、视同缴费年限等相关信息需要认定的,需出据缴费职工本人的《人事档案》,
(3)政策规定的其他相关材料。
1、参保人员在新就业地按规定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缴费后,由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向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提出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的书面申请。
2、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在15个工作日内,审核转移接续申请,对符合本办法规定条件的,向参保人员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的社保经办机构发出同意接收函,并提供相关信息;对不符合转移接续条件的,向申请单位或参保人员作出书面说明。
3、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在接到同意接收函的15个工作日内,办理好转移接续的各项手续。
4、新参保地经办机构在收到参保人员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转移的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资金后,应在15个工作日内办结有关手续,并将确认情况及时通知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
5、养老保险缴费年限是累计计算的,中间允许有空档,可补可不补。
劳动者要求用人单位不交纳社会稳妥是违法的,也是无效的。
用人单位为劳动者交纳社会稳妥是法律规定的,有必要强制性交纳的,双方约好不交纳是违法的。
法律依据:
《社会保险法》第一条为了标准社会稳妥联系,保护公民参与社会稳妥和享用社会稳妥待遇的合法权益,使公民同享开展效果,促进社会调和安稳,根据宪法,制定本法。第二条国家树立根本养老稳妥、根本医疗稳妥、工伤稳妥、赋闲稳妥、生育稳妥等社会稳妥制度,保证公民在年迈、疾病、工伤、赋闲、生育等情况下依法从国家和社会取得物质协助的权力。
以上是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关于社保转移到异地需要什么的相关知识,如果想要将社保转移的话,需要根据相关的转移条件去转移。大家还有相关的问题欢迎咨询法律快车相关栏目的专业律师,他们会为大家做出专业的解答来供大家参考。
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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