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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1月1日起,苏州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上调179元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19-02-04 23:00:43 人浏览

导读:

日前,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财政厅联合发出通知,调整我省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昨天,市人社局公布调整方案,明确我市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从2011年1月1日起上调,其中市区统筹范围内21.38万名企业退休人员月人均增加养老金179元,高于全省147元的平均增幅,1月

日前,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财政厅联合发出通知,调整我省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昨天,市人社局公布调整方案,明确我市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从2011年1月1日起上调,其中市区统筹范围内21.38万名企业退休人员月人均增加养老金179元,高于全省147元的平均增幅,1月份增发额1月31日发放到位。

此次调整的对象为参加我市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并在2010年12月31日前办理了退休、退职或按月领取生活费手续的人员,继续采取普遍调整和适当增发相结合的调整方法。

普遍调整包括:一、按照本人本次调整前基本养老金(生活费,下同)10%增发基本养老金;二、对本次调整前基本养老金水平低于1470元的人员,在按本人本次调整前基本养老金10%调整后再统一增发32元,此项增资和按本人本次调整前基本养老金10%增发额相加不得高于147元;三、对2010年12月31日前满70周岁及以上(年龄以办理退休手续时确定的出生年月为准)的退休、退职和按月领取生活费人员,按照退休类别和年龄段再分别增加20-50元不等的基本养老金。

适当增发对象包括:一、按原劳动人事部劳人险〔1983〕3号文件规定办理退休的建国前参加革命工作的老工人;二、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退休科技人员;三、1953年底参加工作的退休人员;四、退休人员中的原工商业者(含从原工商业者中区分出来的小商小贩、小手工业者、小业主)。以上4类人员,在普遍调整基本养老金的基础上,再按就高和不重复的原则予以适当增发基本养老金(普遍调整和适当增发的具体标准详见附表)。

根据测算,市区统筹范围内企业退休人员此次月人均增加基本养老金为179元。按照国务院部署和省、市政府的要求,市社保中心正在积极准备相关待遇调整和资金调度工作,市区统筹范围内21.38万名企业退休人员1月份调整增发额将于1月31日全部发放到位,2月份新标准养老金将于2月15日正常发放。

市社保中心提醒广大退休人员,若非急用,不必挤在1月31日到银行网点领取增发养老金。为了让退休人员充分了解本次调整政策,各种查询渠道将于1月29日全面开通,市区统筹范围内企业退休人员可到就近街道或社区退管服务机构、养老金发放银行网点及市、区社保经办机构索取养老金调整宣传资料,或通过电子触摸屏“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自助查询,也可拨打16822999养老保险声讯电话或登陆苏州社保中心网站(www.szsbzx.net.cn)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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