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律快车 > 法律知识 > 保险法 > 保险类别 > 人寿保险 > 寿险具体分为哪些种类

寿险具体分为哪些种类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0-08-01 22:07:37 人浏览

导读:

寿险其实也就是我们常说的人寿保险,这主要是以公民的健康、生命为保险对象提供的保险服务。在寿险当中具体也有一些不同的分类,那到底寿险分类包括哪些呢?若你不清楚的话,请跟随快车小编一起在下文中进行...

  寿险其实也就是我们常说的人寿保险,这主要是以公民的健康、生命为保险对象提供的保险服务。在寿险当中具体也有一些不同的分类,那到底寿险分类包括哪些呢?若你不清楚的话,请跟随快车小编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吧。

  1、定期人寿保险

  定期人寿保险是以被保险人在保单规定的期间发生死亡,身故受益人有权领取保险金,如果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未死亡,保险人无须支付保险金也不返还保险费,简称“定期寿险”该保险大都是对被保险人在短期内从事较危险的工作提供保障。

  2、终身人寿保险

  终身人寿保险是一种不定期的死亡保险,简称“终身寿险”。保险责任从保险合同生效后一直到被保险人死亡之时为止。由于人的死亡是必然的,因而终身保险的保险金最终必然要支付给被保险人。由于终身保险保险期长,故其费率高于定期保险,并有储蓄的功能。

  3、生存保险

  生存保险是指被保险人必须生存到保单规定的保险期满时才能够领取保险金。若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间死亡,则不能主张收回保险金,亦不能收回已交保险费。

  4、生死两全保险

  定期人寿保险与生存保险两类保险的结合。生死两全保险是指被保险人在保险合同约定的期间里假设身故,身故受益人则领取保险合同约定的身故保险金,被保险人继续生存至保险合同约定的保险期期满,则投保人领取保险合同约定的保险期满金的人寿保险。这类保险是目前市场上最常见的商业人寿保险。

  5、养老保险

  养老保险是由生存保险和死亡保险结合而成,是生死两全保险的特殊形式。被保险人不论在保险期内死亡或生存到保险期满,均可领取保险金,即可以为家属排除因被保险人死亡带来的经济压力,又可使被保险人在保险期结束时获得一笔资金以养老。

  从上文的介绍中我们了解到,寿险分类主要有五种,包括定期人寿保险、终身人寿保险、生存保险、生死两全保险以及养老保险。需要注意,其中的养老保险与我们熟知的居民或职工的养老保险是不一样的,这属于商业保险的一种,而居民或职工平时购买的养老保险则属于国家统筹的保险。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相关知识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