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强险对伤残的最高赔偿
导读:
现在不知道有多少保险都在打广告,推销自己的保险有多么的安心。其实我们买一份保险就是为了一份安心,保险无法避免危险和意外的发生。只是在意外发生之后能够减少损失,减轻负担而已。下面法律快车小编就为大家介绍一下交强险对伤残的最高赔偿。
1、因交通事故所造成的人身损失,交强险的承保保险公司在十一元的死亡伤残赔偿限额内承担赔偿责任。即交强险对死亡伤残的赔偿额度为十一万元。
2、上述的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不仅仅局限于对死亡赔偿金、残疾赔偿金的赔偿,而且还包括丧葬费、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用、残疾辅助器具费、护理费、康复费、交通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住宿费、误工费,被保险人依照法院判决或者调解承担的精神损害抚慰金这些项目的赔偿。
3、如果机动车事故车辆在交通事故中无责任,则上述死亡伤残赔偿限额由十一万元降为一万一千元。
第一种意见认为按被评定的最高等级计算的;
第二种意见认为按被评定的最高等级上浮一个或二个等级计算的;
第三种意见认为按更高的等级另加次等级的10%计算等等;
第四种意见认为,应按多等级伤残者的伤残赔偿计算公式来计算。
第四种意见的“多等级伤残者的伤残赔偿”,有专门的综合计算方法,即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18667-2002《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中附录b中所确定的多等级伤残者的伤残赔偿计算公式”加以计算。
多等级伤残者的伤残赔偿,有专门的综合计算方法,即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18667-2002《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中附录b中所确定的多等级伤残者的伤残赔偿计算公式”加以计算。一、多等级伤残综合的计算方法.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总局在2002年3月11日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18667-2002《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是伤残评定工作适用的依据。这个标准在全面规范人体伤残程度的同时,还建立了多等级伤残和肢体功能丧失的综合计算数学方法,引入了肩关节复合体的概念并建立了功能丧失的计算方法,为解决多处伤残和肢体功能丧失的计算及肩胛带伤残的评定问题提供了依据。该标准自实施之日起,代替了原ga35-1992标准。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介绍的关于交强险对伤残的最高赔偿的相关内容。不管是保险,我们买的只是一份安心。无法规避风险,无法避免意外。但是就是因为有那份安心,人们也愿意去买。购买保险确实是一个明智的决定,毕竟能够减少损失,减少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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