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新工伤保险条例将实现工亡“同命同价”
导读:
从2011年1月1日起,国务院出台的新《工伤保险条例》将正式实施,将首次实现工亡“同命同价”,而工伤认定的时间也由60日缩短为15日。一系列新的内容的补充,都无不体现了对生命的尊重与敬畏更进一步。
昨日,河南省人社厅、郑州市政府、郑州市人社局等联合在绿城广场举行宣传咨询活动。
工亡补助金首次“同命同价”
工亡职工同命不同价的事,一直备受争议。
在郑州,职工因工死亡,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54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今年的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为11。75万元,而洛阳的一次性工亡补助金的标准为11。7万元。
不过,今后,不仅在全省,在全国都真正实现同命同价。修改前的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48个月至60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而条例修改后的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计算标准得到统一,明年的工亡补助金额为34万多元,将首次实现“同命同价”。
律师、会计师也得参保
在服装店打工的服务员、律师、会计师,也都将参加工伤保险。“参保的范围扩大,将让更多的群体享受到工伤保险所提供的保障。”省人社厅工伤保险处处长栗新刚透露说,截至今年11月底,全省工伤保险参保人数达到549.1万人,享受待遇的人数为3.2万人。
除现行规定的企业和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及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组织,也应当参加工伤保险,为本单位全部职工或者雇工缴纳工伤保险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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