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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身保险纠纷解决机构有哪些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1-02-23 10:06:07 人浏览

导读:

人身保险纠纷解决机构包括协商、调解、诉讼、仲裁等方式,其中诉讼与仲裁只能二选一,不能既申请仲裁,又申请到人民法院诉讼。更多关于人身保险纠纷解决机构有哪些的相关知识,接下来法律快车小编就为您来解答这个疑惑。

  人身保险纠纷解决机构包括协商、调解、诉讼、仲裁等方式,其中诉讼与仲裁只能二选一,不能既申请仲裁,又申请到人民法院诉讼。更多关于人身保险纠纷解决机构有哪些的相关知识,接下来法律快车小编就为您来解答这个疑惑。

  一、人身保险纠纷解决机构有哪些

  (一)协商。协商是指当事人在自愿的基础上,对人身损害赔偿的权利人、义务人以及具体赔偿方式所达成的协议。

  (二)调解。调解,是指人民调解委员会通过说服、疏导等方法,促使当事人在平等协商基础上自愿达成调解协议,解决民间纠纷的活动。经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达成调解协议后,双方当事人认为有必要的,可以自调解协议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内共同向人民法院申请司法确认,人民法院应当及时对调解协议进行审查,依法确认调解协议的效力。人民法院依法确认调解协议有效,一方当事人拒绝履行或者未全部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三)诉讼。诉讼是指自然人因生命、健康、身体遭受侵害,赔偿权利人起诉到人民法院,请求赔偿义务人赔偿财产损失和精神损害的方式。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

  二、人身保险的作用有哪些

  1、开展人身保险是对国家社会保障措施的必要补充。根据实际需要设计不同形式的人身保险,可以满足人民的要求,促进社会安定。

  2、俗话说的好,人有旦夕祸福。人的一生中无法避免疾病、年迈和死亡,人身保险可以起到有备无患的作用,无论对家庭还是个人,都可以提供各种保障,解决经济上的困难,解除后顾之忧,使人民安居乐业。

  3、中国是世界上人口最多的国家,人身保险的潜力很大,将分散的、小额的保险费积少成多,并利用寿险资金长期性的特点加以充分运用,使一部分消费基金转化为生产基金,从而促进国民经济的发展。同时也为被保险人提供了可靠保障。因为通过资金运用,进一步壮大了保险基金。

  三、人身保险怎么领取赔偿金

  为了充分发挥保险保障作用和有效地保护被保险人和受益人的利益,特作如下理赔保险金的给付规定。

  (1)为了投保人的方便给付方式可选择现金给付、现金支票、转帐支票和银行汇款等方式。

  (2)投保人要求银行汇款时,应签定同意委托银行划帐合同书。

  (3)被保险人或受益人领取保险金时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明。

  (4)委托他人领取时,领取人需提供被保险或受益人的委托书、身份证明和领取人身份证明。

  (5)受益人为法定继承人时,领取人必须是第一顺序继承人(配偶、子女、父母)在领取以前要签署书面保证,保证由领款人通知到其他第一顺序继承人。

  (6)受益人为指定时,则按指定顺序给付保险金。

  (7)受益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时,由其监护人领取保险金。

  (8)受益人与被保险同时死亡时,保险金按被保险人的遗产处理。

  (9)对于医疗费用的重复投保,保险公司按照《保险法》第四十条的规定,按保险金额与保险金额总和的比例承担赔偿责任或按第一家保险公司赔付的差额计算给付金额。

  (10)集体投保人身保险,如果指定投保人为受益人,需经被保险人书面同意。受益人为法定继承人或为指定受益人,投保人要求领取理赔保险金额时按照委托他人领取办理。

  人身保险的购买是有条件的,且不是随便为谁购买人身保险都可以的。以上内容就是法律快车编辑为你整理的关于人身保险纠纷解决机构有哪些的相关知识,希望在工作和学习中能够帮助到您。如果您有其他问题感到疑惑,欢迎咨询法律快车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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