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身保险合同纠纷怎么处理
导读:
对于人身保险合同的签订,我们要了解相关的内容,这是为了保证自己的个人权益,避免一些意外的情况的发生,人身保险合同如果发生纠纷要选择正确的方法来处理,那么人身保险合同纠纷怎么处理?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详细的介绍一下。
对合同条款有争议的,应当按照通常理解予以解释。对合同条款有两种以上解释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应当作出有利于被保险人和受益人的解释。
采用保险人提供的格式条款订立的保险合同,保险人与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对合同条款有争议的,应当按照通常理解予以解释。对合同条款有两种以上解释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应当作出有利于被保险人和受益人的解释。
1、主体必须合格。保险人必须是依法成立的保险公司,投保人要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2、内容必须合法。第一,投保人对保险标的应当具有保险利益,投保人对保险标的不具有保险利益的,人身保险合同无效;
第二,以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为被保险人投保的以死亡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人身保险,投保人只能是被保险人的父母,且死亡给付保险金额总和不得超过金融监督管理部门规定的限额;
第三,以死亡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人身保险合同,要经被保险人书面同意并认可保险金额,否则,合同无效;第四,不违反法律或者社会公共利益。
3、意思表示必须真实,不存在以欺诈、胁迫于段订立合同的情形,否则合同无效。
4、代理订立人身保险合同,要有事前授权或事后追认。取得书面授权,可以代理订立人身保险合同。
5、必须具备法律所要求的形式。人身保险合同必须采用书面形式。
人身保险合同当事人可以对人身保险合同生效的条件或时间做出约定。在这种情况下,人身保险合同在约定的条件成熟或期限届满时生效。人身保险当事人在人身保险合同生效后,必须按照人身保险合同的约定履行各自的义务,否则,要承担违约责任。
人身保险合同的生效是指人身保险合闸才当事人双方发生约束力,即合同条款产生法律效力。人身保险合同的生效需要一个对价的过程。合同当事人双方的价值交换称之为对价。在人身保险合同中,保险人给予投保人的对价是一种承诺,即保险人同意当保险事故在保险期限内发生时向受益人支付保险金。作为对保险人承诺的回报,投保人给予保险人的对价通常是交纳保费。在一般情况下,投保人交付保险费后,已订立的保险合同即开始生效。保险合同生效后,合同当事人均受合同条款约束。
值得注意的是,人身保险合同的成立并不一定标志着保险合同的生效。保险合同的成立是指投保人与保险人就保险合同条款达成协议,即经过要约人的要约和被要约人的承诺,即告成立。成立后的保险合同是否产生法律效力,取决于是否具备生效的条件。人身保险合同的生效条件是指已经成立的人身保险合同发生法律效力所应具备的法律条件。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关于人身保险合同纠纷怎么处理的相关介绍,对于人身保险合同的签订,我们要注意具体的内容,尤其是合同生效也是要符合一定的条件,这样才能够起到一定的法律效力。对此如果大家还有不明白的,可以咨询一下法律快车的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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