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医保出台三项医保新政
导读:
为减轻个人的医疗费用负担,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昨天出台了三项医保新政,包括提高人工器官报销标准,扩大诊疗项目范围,将血友病、再生障碍性贫血和肝移植术后抗排异治疗纳入门诊特殊疾病。上述政策“组合拳”将在今年9月1日起实施,9月1日以前发生的相关费用按原有规定执行,9月1日(含)后发生的相关费用按新政策规定执行。
>>新政发布
人工器官报销提高50%
此次发布的医保新政策调整了人工器官的报销标准,在目前水平上提高50%。报销范围包括心脏起搏器、心脏瓣膜、人工晶体、人工关节、人工血管、 安装埋藏式心脏复律除颤器及其他体内人工器官。
医保增110个诊疗项目
另外一个显著的调整是,110个诊疗项目被纳入医保项目。这些新增的内容中,包括公众熟悉的诸如胰岛素强化治疗(每日120元)、前列腺微波治疗(每人次900元)和伽马刀(每例16000元)等诊疗项目。医保参保患者今后在就诊时,如果涉及到这些新增项目,就可以正常报销。
“三特病”按住院费报销
将于下月开始实施的新政,还将血友病、再生障碍性贫血和肝移植术后抗排异治疗这“三特病”,纳入了本市医保门诊特殊疾病范围。其中,肝移植术后抗排异用药实行定额管理办法(学生儿童仍按项目付费管理),在定额标准之内,就可以享受报销。这意味着,患者的门诊治疗费用可以按照住院费用进行报销,无论是报销比例还是报销额度都将明显提高,将大大减轻患者的医疗费用负担。
据了解,这3种门诊特殊疾病普遍具有医疗费用高、患者需长期治疗、医疗费用沉重的问题。
需要强调的是,血友病、再生障碍性贫血和肝移植患者需要到参保地区、县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办理门诊特殊病审批手续后才能享受新政策的待遇。 [导读]:为减轻个人的医疗费用负担,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昨天出台了三项医保新政,包括提高人工器官报销标准,扩大诊疗项目范围,将血友病、再生障碍性贫血和肝移植术后抗排异治疗纳入门诊特殊疾病。
>>新政解读
覆盖人群 超1100万人
据介绍,这三项新政策适用于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全体参保人员。具体来说,这次出台的政策覆盖1104万医疗保险参保人员。
减负金额 每年近7亿元
据了解,与以往的调整相比,本市此次对基本医疗保险新增的110个医保项目,调整的力度可谓鲜见。新政策实施后,每年预计将可为医保参保人员减少个人负担4亿元左右。
此外,此次人工器官的报销标准,是在2008年报销标准提高20%的基础上再次提高50%,预计每年将可减少参保人员个人负担2.5亿元。据初步测算,上述三项惠民新政策,每年将减少患者负担逾7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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