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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公司不及时理赔怎么办?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19-02-15 10:28:17 人浏览

导读:

金华方女士来电:我和别人合伙买了一辆大货车,并雇用了司机,结果出了交通事故,撞死了人,司机当场就逃掉了,交通事故认定为全责。当初我们保了第三者责任险50万元,现在向保险公司提出索赔。可保险公司一拖再拖,不给予明确答复,死者家属一方又等着我们赔偿,遇到

  金华方女士来电:我和别人合伙买了一辆大货车,并雇用了司机,结果出了交通事故,撞死了人,司机当场就逃掉了,交通事故认定为全责。当初我们保了第三者责任险50万元,现在向保险公司提出索赔。可保险公司一拖再拖,不给予明确答复,死者家属一方又等着我们赔偿,遇到这种情况,我们该怎么办?

  浙江一剑律师事务所杨翼虎律师点评:发生交通事故后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有关规定处理,参加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损失未超过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的,当事人可以直接向保险公司索赔,也可以自行协商处理损害赔偿事宜。方女士的车发生交通事故后,保险公司应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如保险公司未能及时理赔的,方女士也可以与受害家属自行协商处理损害赔偿事宜。

  如果方女士与受害者家属无法就损害赔偿事项达成一致意见,即可让受害者家属起诉到法院,通过诉讼解决争议。但需指出,方女士与受害者家属是属侵权法律关系,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有关规定赔偿;而方女士与保险公司是属保险合同法律关系,需按投保的保险合同中的约定进行理赔,两者在赔偿项目与标准上有明显的差异。

  赠与的房子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

  金华一读者发来邮件:父母赠送给我的房子,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浙江联浩律师事务所贾立新律师点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18条第1款第3项规定: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根据该读者反映的情况,如果父母明确约定是赠与他个人的房子,则应该是他个人财产而不是夫妻共同财产;若赠与合同确定该房产归夫妻双方的,则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管”字在法律上是什么意思?

  义乌樊女士来电:前年,我和前夫签订了一份协议书,注明“老房子归他,新建房子归我,待孩子成年后,老房子就归小孩子所管。”之后,前夫突然反悔,不承认协议书,我曾向法院起诉,最后判定协议书有效。现在,村里要实行旧村改造,孩子也已经18周岁,按照协议上写的,老房子到底是归前夫还是归孩子?协议书上写明的“归孩子所管”这个“管”字在法律上是什么意义?

  浙江金正大律师事务所楼国刚律师点评:我国《民法通则》第71条规定,财产所有权是指所有人依法对自己的财产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而我国《现代汉语词典》对“管”的解释是:管理、管辖、管教等含义,根本没有所有权归某人所有的含义。从樊女士所讲的情况看,协议上约定的“老房子归小孩子所管”,应该说只含有财产所有权中的部分权利,并不能当然地享有完整的财产所有权。

  对方破产了欠款怎么办?

  义乌徐女士来电:今年2月5日,朋友向我们借了钱,在借条上注明“2005年6月前还清”。如今,对方做生意破产了,还有8万多元欠款没有归还。请问,对方破产了,我们应该怎么办?

  浙江浙中律师事务所徐正红律师点评:“破产”一般只是针对承担有限责任的公司而言。如果对方以公司的名义向你借款,那么你只能要求从公司的破产财产中偿还其借款。由于公司承担有限责任,公司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的,各债权人只能按比例清偿。

  如果对方是自然人或个体工商户,哪怕生意亏损,也不能以“破产”保护,其仍旧应当偿还所借款项,至于执行困难则另当别论。

  货款未付清能通过法律解决吗?

  永康谢先生来电:我是做链条生意的,去年生意合作人徐某向我订购了3万元左右的货。他付了两万元左右的货款后,还剩8000元的货款没有付清。一直以来,我们没有写过收条,我手头上只有已付款的收据,现在徐某手机打不通,货也转给了别人,不肯露面。请问,我能不能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浙江迎鸽律师事务所刘伟华律师点评:谢先生和徐某是买卖合同关系,徐某收取货物后尚欠部分货款未付,谢先生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解决。民事诉讼实行谁主张谁举证,所以,谢先生应提供证明双方之间存在买卖合同关系、谢先生已交付了货物及徐某尚欠8000元货款等证据。

  金华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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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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