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找人“顶包”骗保险费被戳穿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19-02-17 00:09:25 人浏览

导读:

因自己没有驾驶资格,在开车途中出车祸后联合肇事车的被保险人找有驾驶资格的人顶名骗取保险公司的保险金,没想到被人举报后“顶包”骗局被戳穿。近日,巫山县人民法院一审以保险诈骗罪分别判处被告钟廷洪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二年,并处罚金一万元;谢景桂有期徒刑一年,
因自己没有驾驶资格,在开车途中出车祸后联合肇事车的被保险人找有驾驶资格的人顶名骗取保险公司的保险金,没想到被人举报后“顶包”骗局被戳穿。近日, 巫山县人民法院一审以保险诈骗罪分别判处被告钟廷洪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二年,并处罚金一万元;谢景桂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一万元。

无驾驶资格开车压伤妻子

  巫山县人民法院审理查明,2006年3月24日18时许,家住巫山县福田镇凌云村的钟廷洪驾驶载有10吨煤炭的东风牌重型普通货车,从巫山县龙溪镇北杨坪煤厂驶往巫山县城,途经龙溪镇金银铁厂坪(小地名)时,钟的妻子谢景坤上车与钟同行,当车行至福田镇双潭路段一急转弯处时,由于下雨路滑,钟廷洪便让谢景坤下车找石块垫车轮,没想到,车轮还没垫好,货车突然后溜,当场将谢景坤压伤。

找人“顶包”骗保险费

  出车祸后,钟廷洪一边坐120救护车将妻子谢景坤送往巫山县医院救治,一边给保险公司打电话,考虑到自己的驾照仅为G照(持该种驾照的人无驾驶重型普通货车的资格),不能获得保险赔偿。

  于是钟廷洪便与住在同村的肇事车车主谢景桂(该车的被保险人)商量后,让持有B照(持该种驾照的人有驾驶重型普通货车的资格)的钟廷洪的表弟汪绍松向保险公司谎称汪绍松是肇事车辆的驾驶员。

  在钟廷洪、谢景桂的授意下,汪绍松于同年3月28日、4月5日分别向巫山交警部门和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巫山支公司(以下简称保险公司)作出虚假陈述,致使交警部门于同年5月22日作出了汪绍松负此次道路交通事故全部责任的认定。

  依据该认定,同年8月25日,钟廷洪以谢景坤的名义与谢景桂达成了虚假的民事调解,并出具了收条。

  保险公司于2006年9月15日,出具了应当赔偿67326元的费用清单。

保险公司识破“机关”报警

  在理赔的过程中,保险公司工作人员发现肇事车的行驶证已经过期,便通知谢景桂到交警部门补办相关手续后才能领取赔偿款,由于害怕作假行为被发现,谢迟迟未到交警部门办理相关手续。

  同时,有知情人向保险公司举报了钟廷洪、谢景桂的作假行为,随后,保险公司向巫山公安局报案。

  日前,巫山县人民法院一审以犯保险诈骗罪分别判处被告人钟廷洪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二年,并处罚金一万元;谢景桂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一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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