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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公司勘查员指导他人用旧车撞树骗理赔款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19-02-16 19:43:11 人浏览

导读:

保险诈骗的手段五花八门,骗保背后的故事光怪陆离。安徽省黄山市一家保险公司的勘查员居然“悉心指导”别人,用老旧的二手车采取对撞、撞树的笨方法,骗取理赔款。虚假索赔的存在,将影响整个保险市场的良性运转。虽然个别骗保人能够短期内得逞,但影响的是广大投保人
保险诈骗的手段五花八门,骗保背后的故事光怪陆离。安徽省黄山市一家保险公司的勘查员居然“悉心指导”别人,用老旧的二手车采取对撞、撞树的笨方法,骗取理赔款。

  虚假索赔的存在,将影响整个保险市场的良性运转。虽然个别骗保人能够短期内得逞,但影响的是广大投保人的信誉,进而影响投保人的合法权益。

  中国政法大学教授刘少军告诉《法治周末》,保险公司内部人参与骗保,是因为存在一个彼此相连的“利益链”,这是一个主要的诱因,折射的是保险公司内部治理的不完善;而通过疏通关系、熟人关系轻易就能骗保成功,折射的则是外部环境的不成熟。

  看着判决书中“有期徒刑1年半,并处罚金10万元”的字眼,今年37岁的潘百峰一脸沮丧。

  作为安徽省黄山市一家保险公司的勘查员、因抗击雪灾被公司评为先进个人的潘百峰,原本工作表现不错,但为了获取不义之财,竟然“悉心指导”“朋友”故意撞车骗保,结果把自己也“陷”了进去。

  拿车“碰一下”就来钱

  潘百峰走上这条路,与他的一位“朋友”张永清有着莫大的关系。

  近日,本案宣判时,张永清与潘百峰领到同样的刑罚,“有期徒刑1年半,并处罚金10万元”。在签收判决书时,张永清垂头丧气地说:“总共才骗了1万多元的保险金,我已全退出来,还要被罚10万元,坐1年半牢,真是‘偷鸡不成蚀把米’,亏大了。”

  张永清小潘百峰两岁,做二手车生意已有9个年头,几年前在安徽省黄山市与人合伙开了一家二手车行。张永清因常帮别人办理车辆过户手续,在当地业界名头很响,不少人尊称他为“四哥”。

  去年年初的一天,张永清盯着潘百峰,问:“你在保险公司没日没夜拼命地干,就挣那点儿小钱,干啥啊。还不动动脑筋赚钱。”

  这是潘百峰的“软肋”,自己快奔40岁了,还是住女朋友的房子。乡下的父亲急需用钱,自己却没有太多积蓄。

  “只要我拿车‘碰一下’,你睁个眼闭个眼不就来钱了。”张永清接着说。

  潘百峰懂得张永清“碰一下”的意思,就是通过“制造”交通事故向保险公司理赔。

  2009年2月,张永清花1.9万元购买了一辆二手桑塔纳轿车,以他人的名义在潘百峰所在的天安保险公司投保了机动车损失险,保险金额13.3万元。此外,这辆车还投保了其他保险。

  在办理投保手续时,潘百峰明知以他人名义投保不符合保险公司规定的保险办理手续,但还是为张永清办好了所有手续,还叮嘱道:“你只要发生事故,就直接打电话给我。”

  保险合同生效半个多月后,张永清提出,他那辆车的前保险杠不太好,想做个假事故从保险公司搞点理赔款,把前保险杠等部件换掉。

  潘百峰说:“只要是在我值班的时间段内作假事故,我就可以去现场勘查,不会被公司识破。”

  当年4月3日晚上10时许,天飘着春雨,张永清喝了几瓶啤酒,开着那辆桑塔纳飞快地开到黄山市经济开发区附近,故意用车撞向路边的大树,造成该车受损的单方事故。

  “我为了避让对面开来的车,撞到路边大树了,你们快来看下。”张永清打着手机报案。

  正在公司值班的潘百峰接到电话,赶到事故现场,拍照、勘查。随后,他在理赔程序中向公司隐瞒事实真相,使张永清顺利地获得理赔款8366元。事后,张永清分给潘百峰2000元。

  疏通关系好办事

  骗自家公司的保险金,潘百峰总是提心吊胆,便让张永清到别的保险公司投保。

  在潘百峰的“指点”下,张永清花了两万元买了一辆二手桑塔纳轿车,以徐某的身份证办理过户手续及牌照,又以徐某为投保人和被保险人在安邦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黄山营销部投保车辆损失险第三者责任险等险种。

  2009年7月27日晚,张永清、潘百峰驾驶车辆故意朝一棵大树上撞去,造成该车前部受损的事故。张永清当即向保险公司报案。安邦保险公司的勘查员朱某接到出险调度电话及潘百峰的催促电话后赶到现场。

  潘百峰在现场及事故后均向勘查员称,该车是他朋友的,请在理赔方面给予照顾。同年8月20日,张永清从安邦保险公司获得理赔款7496元。

  这种“指点”也并非每次都奏效。

  当年11月,张永清向同行借了一辆雪铁龙轿车,然后开着两辆车到205国道上,叫徐某和叶某分别驾车正面相撞。

  后来,交警认定张永清的桑塔纳轿车驾驶人负全责。当潘百峰陪同张永清拿着事故认定书去理赔时,安邦保险公司指出这是一起假事故,搞得潘百峰很没面子。

  潘百峰不但“指点”张永清骗保,还通过张永清“指点”其他人效仿。

  汤根根在黄山市屯溪区开了一间车辆维修点,生意时好时坏。去年11月底,他的一个朋友孟宪伟从上海来黄山市参加熟人的婚礼,天天找汤根根闲聊。

  12月4日傍晚,汤根根打电话叫张永清一起吃饭。席间,汤根根告诉张永清,自己要和孟宪伟一起碰车骗保,请“四哥”帮个忙。

  张永清电话请示潘百峰,到哪里“碰”事故比较好。

  潘百峰说:“还是在黄山市徽州区找个地方,那里都是山路,容易发生事故,看起来也真实,而且关系熟,容易疏通。”

  当晚11时许,张永清等人驾驶3辆车前往黄山市徽州区205国道佛子岭路段。

  途中,张永清又打电话告诉潘百峰:“我们已经在路上,如果保险公司、交警发现事故疑点,你一定要来帮忙啊。”

  “放心吧,我来摆平。”潘百峰刚好陪女朋友在黄山市徽州区打牌,应答起来格外气粗。

  到了一个山坡上,汤根根和孟宪伟分别将自己车上的水箱、车前大灯等零部件拆卸掉,放到张永清所驾驶的桑塔纳轿车的后备箱里,换上一些破旧部件。汤根根还将他的车的方向盘及副驾驶座前的安全气囊故意拉出后,将车开上山坡,熄了火。

  随后,汤根根放下手刹,踩着离合器让车滑行下坡,孟宪伟已经开着车撞了上来。撞上之后,两车的前面都撞开裂变形。张永清看他们没有受伤,还笑他们动作“太生猛了”。

  随后,汤根根报警,又拨打了自己投保的太平洋保险公司的出险电话。

  交警和勘查员到现场后不久,接到张永清的电话通知的潘百峰也带着女友来到现场,热情地和保险公司、交警部门的人打招呼,说出事的车是他朋友的,请多关照。

  次日,潘百峰对他们说,这起事故太大了,要开事故认定书很困难,需花钱请吃饭疏通关系。潘百峰还吓唬他们,如果被发现是骗保肯定要坐牢,向汤根根和孟宪伟提出要2万元。

  两人怕被追究责任,各出6500元凑足13000元由张永清交给潘百峰摆平关系。

  潘百峰出面与张、汤等人请人吃饭、娱乐花去4000元,剩余的9000元交给女友用于新房装修。

  交警部门认定汤根根负事故全部责任后,汤向投保的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黄山中心支公司索要理赔款人民币111526元,该公司经定损等工作后核价为82361元。

  这生意亏大了

  定损后,汤根根不断催促保险公司支付理赔款。

  理赔员跟他解释,付款需要批准,有一个过程。

  恼羞成怒的他揪住理赔员的衣领说:“你们再不付款,我就带一帮人来封堵你们公司的门,不让你们办公。”

  12月18日下午,他再次来到保险公司,将理赔员关在办公室里,威胁说:“我们都是屯溪人,我知道你,你们必须赶快赔,否则我就搞你。”保险公司员工觉得汤根根的行为异常,怀疑他骗保。

  12月24日,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公司股份有限公司黄山中心支公司书面向黄山市公安局报案称,在该公司承保的车辆在徽州区205国道佛岭路段相撞,造成两车受损。

  该公司发现此事故有诸多疑点:双方当事人都无正式职业、无固定收入,购买的都是二手老旧型车,所买的保险都比较全,从车辆损失的程度来判断,当时双方的车速都在60码以上,但双方车上的人员都没有受伤,事故又发生在半夜,有保险诈骗可能。

  黄山市公安局当日立案侦查,将汤根根、孟宪伟带回。两人很快交代了事情经过。根据两人的交代,于2010年1月18日、19日将张永清、潘百峰抓获。

  张永清在看守所里“挺”了20多天,一口咬定自己什么都没做过。而潘百峰一见到警察,就把和张永清一起骗保的事全都说了出来,他自愿认罪,退赔赃款,积极缴纳罚金,真诚悔罪。

  2010年6月11日,黄山市屯溪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这起保险诈骗案时,潘百峰认识到自己的行为给保险公司带来了损失,恳求法庭从轻判决。

  屯溪区人民法院审理认为,张永清、潘百峰、汤根根、孟宪伟等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分别结伙采取故意制造财产损失的保险事故之方法,向保险公司骗取保险金,保险诈骗数额巨大,均已构成保险诈骗罪

  今年8月2日,法院一审分别判处张永清、潘百峰有期徒刑1年半,并处罚金10万元;分别判处汤根根、孟宪伟有期徒刑1年,缓刑1年零6个月,并处罚金6万元。

  一审宣判后,4人服判,没有提出上诉,本案判决已生效。

  针对这种骗保行为,中国政法大学教授刘少军告诉《法治周末》,这样的案件屡次出现的主要原因还是金钱利益所致。保险公司工作人员、修理行等所有参与人在事后会分得一部分非法所得,在他们中有一个彼此相连的“利益链”,这种“利益”便是一个主要的诱因;除此之外,保险公司内部制度的不完善也为这些不法分子提供了可乘之机。

  加强保险公司内部的管理,加大相关人的处罚力度是减少此类案件发生比较有效的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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