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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骗我的车我骗保险金 骗来刑期8个月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19-02-16 04:42:53 人浏览

导读:

2001年,某工程机械厂下岗职工蒲某在找工作时,自己刚买的面包车被骗。事后,他担心面包车不能追回,遂报假警称自己的车被盗,之后顺利骗得保险金。不过,后来他追回被骗的面包车,因惧怕自己使用被人发现,他将车借给亲戚使用,却不料亲戚驾车时被交警逮

  2001年,某工程机械厂下岗职工蒲某在找工作时,自己刚买的面包车被骗。事后,他担心面包车不能追回,遂报假警称自己的车被盗,之后顺利骗得保险金。不过,后来他追回被骗的面包车,因惧怕自己使用被人发现,他将车借给亲戚使用,却不料亲戚驾车时被交警逮住。昨日,锦江区人民法院对蒲某保险诈骗做出判决:有期徒刑8个月,并处罚金1万元。

  法院查明,蒲某下岗后,花了5万余元购买了一辆车牌号为川AG7418的红色昌河面包车准备自谋生路。2001年10月,他在找工作时,一家公司将他的面包车骗走。当年11月15日,他到牛市口派出所报案,称自己的面包车被盗。2002年3月18日,蒲某以面包车被盗为由在中国人寿保险公司眉山分公司骗领了保险赔偿金23520元。

  蒲某经过努力追回了被骗的车。因担心自己使用被人发现,他将车借给亲戚使用。今年4月11日,双流县交警在路面检查时将该车挡获。当日,蒲某被传唤至牛市口派出所询问,他主动交待了报假案骗取保险金的犯罪事实。

  法院认为,蒲某编造未曾发生的保险事故,骗取保险金,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保险诈骗罪。在公安机关尚未发现其犯罪行为时,蒲某主动交待了自己的犯罪事实,属于自首。考虑其系初犯,因此法院做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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