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视同缴费年限认定条件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2-08-04 16:52:03 人浏览

导读:

一、视同缴费年限认定条件视同缴费年限认定条件如下:1.缴纳了养老保险;2.是原国有县以上集体所有制单位的原干部和固...

  一、视同缴费年限认定条件

  视同缴费年限认定条件如下:

  1. 缴纳了养老保险;

  2. 是原国有县以上集体所有制单位的原干部和固定员工;

  3. 原工作时间必须符合国家计算连续工龄的政策规定。

  

  二、视同缴费年限认定条件的法律依据

  《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三条

  对于因某种原因单位或个人不按时足额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视为欠缴。欠缴月份无论全额欠缴还是部分欠缴均暂不记入个人帐户,待单位或个人按规定补齐欠缴金额后方可补记入个人帐户。

  职工所在企业欠缴养老保险费用期间,职工个人可以继续缴纳养老保险费用,所足额缴纳的费用记入个人帐户,并计算为职工实际缴费年限。出现欠缴情况后,以后缴费采用滚动分配法记帐:即缴费先补缴以前欠缴费用及利息后,剩余部分作为当月缴费。

  三、什么是视同缴费年限

  视同缴费年限的含义是:职工全部工作年限中,其实际缴费年限之前的按国家规定计算的连续工龄时间,可以与实际缴费年限合并计发养老保险金。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满十五年的,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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