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育险多久可以报销
导读:
生育险一般在生育的第二个月就可以报销了,最晚在当年报销。同时报销需满足下列条件:
1.用人单位为职工累计缴费满1年以上,并且继续为其缴费;
2.符合国家和省人口与计划生育规定。
《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四条 用人单位已经缴纳生育保险费的,其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职工未就业配偶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所需资金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生育保险待遇包括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
《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六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津贴:
(一)女职工生育享受产假;
(二)享受计划生育手术休假;
(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生育津贴按照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发。
生育险可以报销是:
1. 生育医疗费(限额支付):剖腹产,3500元;难产或多胞胎,2800元;正常分娩,2000元;4个月以上流产,1500元;不满4个月流产,900元;
2. 一次性分娩营养补助费:难产或剖腹产或多胞胎,1300元;正常生育,700元;流产,400元。
3. 女方自己缴纳的生育保险可以报销75%左右,而若是女方无工作单位,使用男方缴纳的生育保险的话,则可以报销50%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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