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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眉山每月个人养老保险缴费标准为114.32元。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19-03-06 09:44:21 人浏览

导读:

眉山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日前发布全市2010年度养老保险参保人员缴费基数和缴费比例。其中职工工资收入低于省平均工资60%的参保人员,今年每月个人缴费标准为114.32元。按照规定,年度养老保险参保人员缴费基数和缴费比例参照上年全省平均工资确定。基本养老保险单位缴

  眉山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日前发布全市2010年度养老保险参保人员缴费基数和缴费比例。其中职工工资收入低于省平均工资60%的参保人员,今年每月个人缴费标准为114.32元。

  按照规定,年度养老保险参保人员缴费基数和缴费比例参照上年全省平均工资确定。基本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为20%(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为12%),职工个人缴费比例为8%。2009年度,四川省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为28563元(以下简称省平均工资)。眉山市劳动保障局据此确定了2010年度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参保人员缴费基数和缴费比例并报经市人民政府批准执行。

  今年企业职工养老保险费缴付标准分三种情况执行:一是职工工资收入低于省平均工资60%的,月缴费基数为28563÷12×60%=1429元,其中单位缴纳部分为1429×20%=285.80元,职工个人缴费为1429×8%=114.32元。二是职工工资收入在省平均工资60%-300%之间的,每月缴费基数按职工实际工资收入计算。三是个体参保人员继续实行2009年的参保方式,即缴费基数按省平均工资的80%、90%和100%三个档次确定,缴费比例为20%,缴费金额分别为4572元、5148元和5724元,并于2010年10月底前一次性缴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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