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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株洲2010年社会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从业人员2010年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为2270元。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19-03-06 09:44:27 人浏览

导读:

2010年社会养老保险缴费基数测算出台:从业人员2010年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为2270元。按照规定,从业人员个人缴费基数最高不得高于2270元的300%(即6810元),最低不得低于2270元的60%(即1362元);城镇个体工商户、灵活就业人员(含男已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补缴补建

2010年社会养老保险缴费基数测算出台:从业人员2010年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为2270元。
  按照规定,从业人员个人缴费基数最高不得高于2270元的300%(即6810元),最低不得低于2270元的60%(即1362元);城镇个体工商户、灵活就业人员(含男已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补缴补建人员)缴纳2010年度社会养老保险费的基数分高低两档,高档为每月2270元,低档为每月1362元,参保人员可自愿选择缴费基数档次。
  为方便广大灵活就业人员缴纳当年度的养老保险费,市社保处优化了办事程序,灵活就业人员可到就近的商业银行(以后将扩大到农业银行等银行)办理缴费手续,参保人员第一次到银行缴费,要持身份证到市社保处确认个人基本信息,领取《协议缴费开户通知》,到本人就近的指定银行网点办理缴费、开户手续;银行根据个人社保编号查到应缴的养老保险费数额,银行收费后发给缴费存折。以后年度缴费只需持此存折到原经办银行缴费即可。也可将钱先存入银行,委托银行代为扣缴。
  男已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的补缴补建人员需提供经本人签字的《株洲市城镇灵活就业人员基本养老保险补缴补建申报审批表》、本人的户口簿主页、副页原件和复印件、本人的第二代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本人近期一吋免冠照片两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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