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律快车 > 法律知识 > 保险法 > 保险类别 > 养老保险 > 详细解释天津养老保险异地转移流程

详细解释天津养老保险异地转移流程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19-03-06 09:50:12 人浏览

导读:

随着农民工在本市就业的增多,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成为关注热点。近日许多读者向本网提出,外地参保人员在本市就业后如何办理转移接续手续的问题。就此记者采访了市社保中心有关人员。就如何将养老保险关系转入本市的手续问题,市社保中心有关人员介绍,参保人员离开原就

  随着农民工在本市就业的增多,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成为关注热点。近日许多读者向本网提出,外地参保人员在本市就业后如何办理转移接续手续的问题。就此记者采访了市社保中心有关人员。

  就如何将养老保险关系转入本市的手续问题,市社保中心有关人员介绍,参保人员离开原就业地,到本市就业的,办理养老保险转移接续的手续,首先应到原参保地的社保经办机构开具《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在本市就业后,本人可以直接或者通过工作单位向本市社保机构提出转移接续申请,并出示《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填写《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表》。本市社保经办机构在对申请进行审核后,确认符合转移接续条件的,即与原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进行联系沟通,按规定办理参保人员相关信息传递和基金转移手续。相关手续办好后,由本市社保经办机构通知参保单位和本人,整个关系转移的手续就完成了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相关知识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