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律快车 > 法律知识 > 保险法 > 保险类别 > 失业保险 > 非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失业人员(可以申领失业保险金)

非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失业人员(可以申领失业保险金)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19-03-06 13:48:38 人浏览

导读:

按照(失业保险条例)规定,非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人员,可以申领失业保险金,这些人员具体指的是以下人员:(一)终止劳动合同的;(二)被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三)被用人单位开除、除名和辞退的;(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三十二条第二、三项

  按照(失业保险条例)规定,非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人员,可以申领失业保险金,这些人员具体指的是以下人员:

  (一)终止劳动合同的;

  (二)被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被用人单位开除、除名和辞退的;

  (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三十二条第二、三项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

拓展阅读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点赞
收藏
分享至

相关知识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