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育保险基金负担的费用
导读:
核心内容:生育保险基金负担哪些费用?又不支付哪些医疗费用呢?下面由法律快车小编为您介绍相关知识,感谢您的关注。
一、生育保险基金负担哪些费用?
1、生育津贴(女职工产假期间的工资)。
2、生育医疗费用(女职工因怀孕、生育发生的医疗检查费、接生费、手术费、住院费和药品费。)。
3、计划生育手术医疗费用(职工因计划生育实施放置(取出)宫内节育器、流产术、引产术、绝育及复通手术所发生的医疗费用。)。
二、生育保险基金不支付哪些医疗费用?
生育保险制度的覆盖范围是:市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城镇各类企业及其职工(包括民办非企业单位和其他城镇社会组织及其职工)。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生育保险基金不予支付:
1、违反国家或本市计划生育规定发生的医疗费用;
2、因医疗事故发生的医疗费用;
3、在非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医疗费用;
4、按照规定应当由职工个人负担的医疗费用;
5、婴儿发生的各项费用;
6、超过定额、限额标准之外的费用;
7、不具备临床剖腹产手术指征,职工个人要求实施剖腹产术的,超出自然分娩定额标准的费用;八是实施人类辅助生殖术(如试管婴儿)发生的医疗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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