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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保险待遇是如何规定的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19-02-10 17:10:54 人浏览

导读:

小贾最近准备孩子,她知道单位已经给自己上了生育保险。这两天,她在向同事打听生育保险报销标准时,同事们却给了她五花八门的答案:有说可以报销4000左右的检查费和住院费,有说但是听我们公司最多只能报生产时发生的部分费用小贾这下彻底糊涂了,到底生育保险待遇标

  小贾最近准备孩子,她知道单位已经给自己上了生育保险。这两天,她在向同事打听生育保险报销标准时,同事们却给了她五花八门的答案:有说可以报销4000左右的检查费和住院费,有说但是听我们公司最多只能报生产时发生的部分费用……小贾这下彻底糊涂了,到底生育保险待遇标准是怎样的呢?

  根据《北京生育保险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中的规定,生育保险基金支付范围包括:生育津贴;生育医疗费用;计划生育手术医疗费用;国家和本市规定的其他费用。生育津贴按照女职工本人生育当月的缴费基数除以30再乘以产假天数计算。生育津贴为女职工产假期间的工资,生育津贴低于本人工资标准的?差额部分由企业补足。生育医疗费用包括女职工因怀孕、生育发生的医疗检查费、接生费、手术费、住院费和药品费。计划生育手术医疗费用包括职工因计划生育实施放置(取出)宫内节育器、流产术、引产术、绝育及复通手术所发生的医疗费用。生育、计划生育手术医疗费用符合本市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和医疗服务设施项目规定的,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

  同时,根据《条例》中的规定,下列七种生育、计划生育手术医疗费用生育保险基金不予支付:不符合国家或者本市计划生育规定的;不符合本市基本医疗保险就医规定的;不符合本市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和医疗服务设施项目规定的;在国外或者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以及台湾地区发生的医疗费用;因医疗事故发生的医疗费用;治疗生育合并症的费用;按照国家或者本市规定应当由个人负担的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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