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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人员不能参加社会保险?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0-05-19 00:13:46 人浏览

导读:

核心内容:用人单位与职工建立了事实上的劳动关系,就必须按规定为职工参保和缴纳社会保险费。哪些人员不能参保社会保险?下面由法律快车小编为您介绍相关知识,感谢您的关注。

  核心内容:用人单位与职工建立了事实上的劳动关系,就必须按规定为职工参保和缴纳社会保险费。哪些人员不能参保社会保险?下面由法律快车小编为您介绍相关知识,感谢您的关注。

  一、不能参加社会保险的人员

  下列人员不在社会保险参保范围之内:

  1、外方人员(不含德籍和韩籍)和港澳台人员;

  2、再就业的离休、退休、退职人员;

  3、参加劳动实习的大中专、技工学校的学生;

  4、承包本单位工程或运输业务等,劳动力不由本单位直接组织安排,如农村搬运队、建筑队人员;

  5、招用的因原单位停产、放长假、下岗等原因尚未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人员。

  二、社会保险的内容

  社会保险包括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

  1、基本养老保险:企业缴费比例一般为企业工资总额的20%左右,全部纳入社会统筹基金。职工缴费比例为本人缴费工资的8%,并全部计入个人账户。

  2、失业保险:用人单位按照本单位工资总额的2%缴纳失业保险费,用人单位职工按照本人工资的1%缴纳失业保险费。

  3、基本医疗保险:用人单位缴费一般为职工工资总额的6%左右,个人缴费为本人工资的2%。个人缴费全部计入个人账户,用人单位缴费的30%左右划入个人账户,其余部分用于建立统筹基金。

  4、工伤保险:工伤保险费由企业缴纳,实行行业差别费率,征收标准为企业全部职工工资总额乘以行业差别费率,目前平均工伤保险费率一般不超过1%。

  5、生育保险:企业缴纳生育保险费,生育保险费按照不超过工资总额的1%缴纳。

  三、社会保险登记的办理

  用人单位在领取《营业执照》或批准成立后30天内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领取《社会保险登记表》,依法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办理登记时应提供下列资料:

  1、《营业执照》副本,批准成立证件或其他核准证件及其复印件。

  2、《组织机构统一代码证书》副本及其复印件。

  3、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4、公章。

  【相关法律规定】

  《劳动法》第七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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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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