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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缴工伤保险所需材料有哪些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0-08-19 10:36:20 人浏览

导读:

从企业用工合规角度出发,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一旦建立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就应该为劳动者缴纳工伤保险费,,但是实际上总出现一些工伤保险补交的情形,那工伤保险可以补缴吗?补缴工伤保险所需材料有哪些?补缴工伤保险后出工伤怎么索赔?针对这几个问题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解答疑惑,希望能够对您有所帮助。

  从企业用工合规角度出发,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一旦建立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就应该为劳动者缴纳工伤保险费,,但是实际上总出现一些工伤保险补交的情形,那工伤保险可以补缴吗?补缴工伤保险所需材料有哪些?补缴工伤保险后出工伤怎么索赔?针对这几个问题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解答疑惑,希望能够对您有所帮助。

  一、工伤保险可以补缴吗

  可以。

  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 第六十二条 用人单位依照本条例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限期参加,补缴应当缴纳的工伤保险费,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处欠缴数额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

  二、补缴工伤保险所需材料有哪些

  补缴工伤保险所需材料具体如下:

  1、填报《社会保险人员补缴申报表》,一式两份并加盖公章;

  2、补缴期间的职工劳动合同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3、补缴期间的职工原始工资表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4、补缴期间含工资发放情况的原始会计凭证(装订成册)。

  三、补缴工伤保险后出工伤怎么索赔

  在发生工伤后,用人单位再补缴社保保险的,工伤保险基金仅支付新发生的费用。“新发生的费用”是指用人单位职工参加工伤保险前发生工伤的,在参加工伤保险后新发生的费用。

  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

  第六十二条用人单位依照本条例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限期参加,补缴应当缴纳的工伤保险费,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处欠缴数额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

  依照本条例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本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

  用人单位参加工伤保险并补缴应当缴纳的工伤保险费、滞纳金后,由工伤保险基金和用人单位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支付新发生的费用。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详细介绍的关于“补缴工伤保险所需材料有哪些”的相关知识,企业定期缴纳工伤保险是劳动者的权利,如果单位缺缴,劳动者可以申请补缴。如果你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快车网,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解答疑惑。

  责任编辑:周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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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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