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溧阳不断完善社会保障制度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19-02-12 05:15:43 人浏览

导读:

溧阳市位于江苏省西南部,面积1535.87平方公里,户籍人口78.6万。据统计,全市现有60岁以上老年人15.9万,残疾人1.4万,分别占全市人口的20.2%和1.8%。为让这些老年人和残疾人真正享受到公共财政的阳光,近年来,溧阳扎扎实实实施了一系列民生工程,市财政在支出压力较

  溧阳市位于江苏省西南部,面积1535.87平方公里,户籍人口78.6万。据统计,全市现有60岁以上老年人15.9万,残疾人1.4万,分别占全市人口的20.2%和1.8%。为让这些老年人和残疾人真正享受到公共财政的阳光,近年来,溧阳扎扎实实实施了一系列“民生工程”,市财政在支出压力较大的情况下,安排专项资金,用于发展老年人和残疾人事业,此举深得民心。

  加大老龄事业支持力度

  根据市委、市政府“加快推进老龄事业发展,着力构建社会养老服务体系”的要求,市财政加大投入,积极推进养老事业更好更快的发展。

  一、不断完善社会保障制度

  完善养老保障制度。进一步完善以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和城乡老年居民基础养老金四项制度为架构的养老保障体系。不折不扣落实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正常调资政策,做好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和参加企业社保政策的资金筹集工作,落实政府保养金的正常调整政策。2010年相继出台一系列政策措施,将60岁以上老年人享受的基础养老金由每人每月30元提高到60元的标准,60年代下放人员和老年知青半家户月保养标准由100元提高到150元,被征地农民保养金由每月80元提高到130元的标准。仅上述三项政策的兑现,2010年市级财政就多支出了2500多万元。

  完善医疗保障制度。将所有老年人纳入企业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等保障制度。不断提高参保参合老年人医疗保障水平和报销比例,其中2010年新农合平均住院补偿率由42.6%提高到45%以上,2011年进一步提高到61.5%,大大减轻了老年患者的医疗负担。免费为60周岁以上老年人建立健康档案,并从2010年起从财政安排的基本公共卫生经费中为年满65周岁的老年人每年进行免费健康体检,做到了老年人有病早发现早治疗,切实为老年人办了件实实在在的大好事。

  完善社会福利制度。2010年市财政安排25.56万元对百岁以上老人发放每月300元的长寿补贴,安排69.27万元对90周岁以上的老人发放一次性尊老金。2011年政府又出台政策,自2011年3月起对80岁以上老年人按月发放50元到100元的尊老金,百岁以上老人600元的尊老金。预计该项政策的出台将使市财政又多安排近2000万元的支出。完善农村部分计生家庭奖励扶助金制度,落实企业职工独生子女父母一次性奖励政策。老年人进入旅游景区和乘坐城区公交时,60周岁以上半价,70周岁以上免费。对到本市公立医疗机构就诊的老年人,免收老年人普通门诊挂号费。

  完善社会救助制度。按自然增长机制的要求,逐步提高“五保”和城镇“三无”老人供养标准,自2011年起,集中供养“五保”月标准由3500元提高到4400元,分散供养标准由2600元提高到3000元。“五保”集中供养率达80%以上。对70周岁以上的老年低保对象增发20%的低保金,为符合条件的纯老年人家庭优先解决廉租房。

  二、推进社会化养老服务

  建立健全养老服务体系。加快建立以居家养老为基础、社区服务为依托、机构养老为补充,管理规范、队伍专业的养老服务体系。明确到2012年全市每百名老人拥有3张养老机构床位数、2015年达3.2张的规划目标。把镇敬老院逐步建成集“五保”供养、社会养老、居家养老服务于一体的老年福利服务中心。

  实施养老服务补贴政策。加大财政补贴力度,对社会力量投资新建的养老服务机构,经验收合格后,每张床位给予一次性建设补贴3000元;对租房创办养老服务机构的补贴1000元;对取得ISO质量体系认证的养老服务机构另外给予一次性奖励5万元。对入住6个月以上的本地老年人数(不含五保、三无人员),每年分别给予自理300元、介助500元、介护800元的资金补贴。2010年市财政实际补贴到位15.49万元。

  财政安排专项资金为特殊对象购买养老服务。一是每年预算安排36万元,对年满60周岁的一、二级重症残疾、无子女或子女无照料能力的低保老人和城镇年满80周岁的“三无”老人,由政府通过市居家养老服务中心为其提供每天1小时的爱心服务;二是每年预算安排18万元对本市无子女照顾且年满60周岁的常州市级以上劳模、年满70周岁的归国华侨和孤老、独居、高龄的离休老干部,由政府通过市居家养老服务中心提供每月200元的爱心服务;三是每年安排12万元为90周岁以上入住养老服务机构的贫困老人提供每人每月200元的爱心补贴券。

  落实老年服务机构财税扶持政策。积极支持社会力量兴办非营利性老年公寓、老年康复中心、托老所、老年护理院等养老服务机构,在相关税收政策上给予优惠和减免。对非营利性的养老服务机构免征营业税,符合条件的免征企业所得税;对老年服务机构土地和自用房产的,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对新建老年服务设施适当减免市政公用设施配套费。

  三、重视老年人精神关爱

  做好老年人精神关爱工作。至2012年底,溧阳将建10个老年心理关爱咨询室,为老年人提供专业的心理疏导服务。同时,通过福利彩票公益金,支持老年人心理服务网络建设。为老年人心理健康服务提供更多的平台,促进全社会的老年人精神健康服务常态化、制度化。

  发展老年人教育事业。把老年教育纳入终身教育体系,扩大受众覆盖面,提高教育水平。市财政对市老年大学除安排正常的人员经费外,还每年安排35万元的工作经费预算,保障了老年大学教育教学活动的顺利开展。

  丰富老年人文体生活。对老年文体组织开展的活动和组织的运动会,经常性的给予支持。如对老年体协、老年人组成的门球协会,以及老年书画院等每年均有一定的财政经费支持。

  构建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

  完善残疾人服务体系,提高残疾人生活水平,改善残疾人生存环境,提升残疾人生命质量,全面推动残疾人事业快速、持续、健康发展。

  一、抓重点,求实效,确保残疾人得实惠

  实施白内障复明工程。2010年,全市筛查出白内障患者1332人,其中符合手术条件的802人,全部为他们进行了免费治疗,经费由新农合(职工医保)承担一半,合计60万元,财政预算安排15万元以及委托地税征收的残保金中支持45万元。全市接受手术的白内障患者脱盲率达97%,脱残率达91%,起到了复明一人、幸福一家、影响一片的效果,真正达到了患者满意、家属满意、社会满意。[page]

  实施重残救助工程。2010年市政府把重残救助列入十件为民办实事之一,财政积极协调地税、残联等相关部门加强残保金的征收管理,使该项专项经费的征收由上年的420万元提高到2010年的650万元。全年共发放重残救助金506.2万元,受惠重残对象达2752人,其中城镇299人,农村2453人。

  实施“三进家庭”工程。一是无障碍设施进家庭。二是康复服务进家庭。其中为全市所有精神病患者免费供药,资金由财政预算全额保障。三是居家安养进家庭。安排30万元补助资金,建设老年人安养服务中心。帮助100多名贫困残疾人、重度残疾人实施生活护理、康复训练等安养服务。2011年又根据市政府新出台的文件,为家庭贫困且生活不能自理的一级残疾人发放护理补贴(农村50元/月、城镇100元/月)。

  二、抓难点,求突破,着力落实残疾人保障体系

  为重度残疾人免费缴纳居民养老保险。对享受残疾人专项补贴的重度残疾人(肢体、智力、精神、视力四类残疾人中的2级以上持证残疾人)参加居民养老保险,市财政按最低标准每人100元全额代缴,2010年财政共筹集40多万元,为重度残疾人缴纳保险,全市4026名符合条件的重残人员得到了实惠,解决了后顾之忧。

  为1至6级伤残军人免费提供医疗保障。伤残军人是国家的功臣,为他们免费提供医疗,是地方政府的职责。从2011年起,市财政为在乡和原改制困难企业中的1至6级残疾军人提供每人12000元的医疗补助,其中的2000元为其缴纳医疗保险,1万元作为医保之外需个人承担的补充,使全市300多名在1至6级残疾军人享受到此政策。

  三、抓常规,促发展,努力提高残疾人生活水平

  积极为拓展残疾人公益性岗位提供资金支持。每年预算安排15万元用于购买残疾人专职委员公益岗位,同时积极向上级争取补助资金,2010年落实省补专项资金11万多元,为残疾人专职公益岗位提供了充分的资金保障。

  加大贫困残疾人生活救助。除对二级以上重残人员发放救助金外,对其他贫困残疾人实施低保救助。目前全市纳入低保救助的残疾人家庭总数为3243户,共计3962人,占全市低保总人数的26.3%。

  发放残疾学生教育补贴。省市两级财政2010年共筹集24万多元对高中以上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学生,给予高中阶段每人每学年1000元、高校每人每学年1500元的教育补贴,使每个残疾学生都能有平等接受教育的机会。

  对贫困家庭0-6岁残疾儿童的抢救性康复训练实施救助。自2011年起具有本市户口,低保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人均收入一半,并被认定为困难家庭中0-6岁残疾儿童,经审批后到具备资质的康复机构接受康复训练,可以一次性享受0.5-1.4万元不等的政府补助,为贫困家庭残疾儿童及早增加康复机会提供了有力的资金支持。

  为残疾人机动轮椅车发放燃油补贴。随着物价指数的上涨,燃油价格节节攀升,为减轻因此而带来的残疾人生活质量的下降,各级财政及时对符合条件的残疾人机动轮椅车发放燃油补贴,该项工作目前正在进行中。

  通过一系列政策的落实,极大地改善了残疾人尤其是贫困家庭残疾人的康复、教育、就业、社会保障的状况,促进了社会健康和谐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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