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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国泰财产保险有限公司资本保证金处置批复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19-02-12 23:41:02 人浏览

导读:

保监会网国泰财产保险有限责任公司:你公司《关于变更资本保证金存款的请示》(国泰产险〔2009〕1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一、同意你公司将存放于招商银行(14.89,-0.15,-1.00%)上海长乐支行的定期存款人民币4000万元指定为资本保证金存款,证实书号为:00285

 保监会网 国泰财产保险有限责任公司:

  你公司《关于变更资本保证金存款的请示》(国泰产险〔2009〕1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公司将存放于招商银行(14.89,-0.15,-1.00%)上海长乐支行的定期存款人民币4000万元指定为资本保证金存款,证实书号为:00285261;

  二、同意你公司将存放于中国民生银行上海静安支行的定期存款人民币4000万元指定为资本保证金存款,证实书号为:90083195;

  三、同意你公司变更存放于中国建设银行上海徐汇支行的美元1300万元资本保证金存款的性质,该存款不再作为资本保证金存款,可由你公司依法处置。

  请你公司在与招商银行和中国民生银行签署《资本保证金存款协议》后10个工作日内,将《资本保证金存款协议》原件和背书后的存单复印件报我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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