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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销员未告知关键条款 法院撤销保险合同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19-02-14 14:22:18 人浏览

湖州市中级法院经审理认为,保险公司对关键条款没有进行明确告知,致使陆某对合同内容存在重大误解,因此这份合同属可撤销合同。

  浙江湖州市民陆某在保险推销员的介绍下答应购买一份每年保费高达20万元的人寿险,而在他签完确认书之后,却发现原本说定的5年缴费年限成了10年。那么,陆某是否有权撤销这份保险合同呢?

  湖州市中级法院经审理认为,保险公司对关键条款没有进行明确告知,致使陆某对合同内容存在重大误解,因此这份合同属可撤销合同。

  法院近日判决撤销这份保险合同,由保险公司返还保险费20万元,但不承担利息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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