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律快车 > 法律知识 > 保险法 > 保险动态 > 云南为贯彻新《工伤保险条例》开培训班

云南为贯彻新《工伤保险条例》开培训班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19-02-03 00:12:32 人浏览

导读:

[导读]:8日上午,云南省贯彻新《工伤保险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培训班在昆明连云宾馆开班授课,来自全省具体从事工伤保险工作的劳动能力鉴定及经办机构的340余名人员参加了培训班。2010年12月8日,国务院第136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了《关于修改的决定》。温家宝总
[导读]:8日上午,云南省贯彻新《工伤保险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培训班在昆明连云宾馆开班授课,来自全省具体从事工伤保险工作的劳动能力鉴定及经办机构的340余名人员参加了培训班。

  2010年12月8日,国务院第136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了《关于修改的决定》。温家宝总理签署第586号国务院令公布,新《条例》自2011年1月1日起正式试行。

  新《条例》以为广大职工提供更好的基本公共服务为核心,对扩大工伤保险适用范围和工伤认定范固、增强参保强制性、提高工伤待遇水平、增加工伤预防费支出等方面进行了修订和完善,做出了更全面的制度性安排。

  在进一步完善待遇保障制度的基础上,明确了工伤预防费和工伤康复费的使用规定,使工伤预防、工伤补偿和工伤康复三位一体的法律制度框架最终形成,从而使我国的工伤保险制度实现了由事后的被动补偿向事前的积极预防的转变,实现了由治疗性康复向以职业康复为核心、促进工伤职工回归社会的工伤康复的转变。

  新《条例》的颁布实施,对完善工伤保险制度,更好地保护广大职工的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和谐都具有重要的意义。

  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副厅长张玉祥在开班仪式上指出,我国现正处于经济改革快速发展时期,市场化、工业化进程中积累了许多历史问题,其中国有、集体企业还存在相当数量的老工伤人员,他们大多仍由所在单位支付工伤待遇,缺乏长期、稳定的制度性保障,待遇普遍较低甚至难以落实。

  今年,妥善解决好老工伤问题是工伤保险的一项重点工作。截止4月30日,我省已完成国有企业老工伤登记人数57977人,完成老工伤待遇核定57630人,完成了4月底前将国有企业有伤残等级的老工伤人员和工亡职工供养亲属纳入工伤保险统筹管理目标。

  各地要乘势而上,继续积极稳妥做好老工伤纳入统筹管理工作,确保年底前将国有企业其他老工伤人员和集体企业老工伤人员,基本纳入工伤保险统筹管理目标任务的实现。  [导读]:8日上午,云南省贯彻新《工伤保险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培训班在昆明连云宾馆开班授课,来自全省具体从事工伤保险工作的劳动能力鉴定及经办机构的340余名人员参加了培训班。

  张玉祥强调,新修订《条例》的集中学习培训,是为了更好的理解掌握《条例》的基本精神,在工作中更好地贯彻执行好《条例》的各项规定。因此,对集中学习培训要求大家珍惜机会,研读原文,专心听讲,认真思考,相互交流。

  但集中学习时间始终有限,只能作为一个起点,还希望大家在干中学,学中干,经过不断的学习、实践、总结、积累,逐步成为工伤保险的行家里手。

  《工伤保险条例》亮点助读

  认定范围扩大

  《条例》对工伤认定范围作两处调整:

  一是扩大了上下班途中的工伤认定范围,将上下班途中的机动车和非机动车事故伤害,以及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纳入工伤认定范围,同时对事故作出了“非本人主要责任”的限定;

  二是根据《社会保险法》的规定,调整了不得认定工伤的范围,删除了职工因过失犯罪、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导致事故伤害不得认定为工伤的规定,增加了职工因醉酒、吸毒和自残导致事故伤害不得认定为工伤的规定。  [导读]:8日上午,云南省贯彻新《工伤保险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培训班在昆明连云宾馆开班授课,来自全省具体从事工伤保险工作的劳动能力鉴定及经办机构的340余名人员参加了培训班。

  鉴定和争议处理程序简化

  《条例》增加了工伤认定简易程序,规定对事实清楚、权力义务明确的工伤认定申请,应当在15日内作出工伤认定决定;明确了再次鉴定和复查鉴定的时限按照初次鉴定的时限执行;取消了行政复议前置程序,规定发生工伤争议的,有关单位或个人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直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待遇标准提高

  目前部分地区的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过低,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过低,不仅难以保障工伤职工及其供养亲属的基本生活,也影响了用人单位的参保积极性。为此《条例》根据国务院有关文件,将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调整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的20倍。以2009年数据计算,约为38万元。

  监管机制加强

  用人单位如违反规定,拒不协助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对事故进行调查核实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处2000元以上2万以下的罚款。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相关知识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