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绥棱保险代办员导演“意外死亡”诈骗保费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19-02-01 11:02:36 人浏览

导读:

核心提示:这是一起由保险公司工作人员一手策划并操办的保险诈骗案件。案中,保险代办员为了追求业绩主动要求给已经进入晚期的癌症患者张老汉投保,并垫付了保费;不幸的是保户出乎保险代办员的预期而死亡。为了挽回损失,保险代办员串通保险公司各个环节的工作人员,

  核心提示:

  这是一起由保险公司工作人员一手策划并操办的保险诈骗案件。案中,保险代办员为了追求“业绩”主动要求给已经进入晚期的癌症患者张老汉投保,并垫付了保费;不幸的是保户出乎保险代办员的“预期”而死亡。

  为了挽回“损失”,保险代办员串通保险公司各个环节的工作人员,导演了张老汉“意外死亡”并顺利获得赔付的一出戏。

  2009年9月2日,绥化警方得到线索:绥棱县某村有人诈骗保险。9月3日,公安机关调查后,对此案正式立案侦查。

  公安机关通过细致调查,锁定确凿证据,确定诈骗保险事实,并将涉案人员李艳等人全部抓获,民警通过对犯罪嫌疑人进行突击审讯,使隐藏在案件背后的真相浮出了水面……

  老汉不幸患癌,代办员执意让“上保险”

  2008年,家住绥棱县某村的张老汉体检时被查出患有癌症,因病至晚期且医疗费用高昂而放弃了入院治疗。

  2008年9月初,海轮市某保险公司分站代办站业务员李艳得知张老汉患了癌症,便找到了张老汉的儿子张全,让他为张老汉投终身重大疾病保险。

  一开始张全不同意,李艳就给他讲投保的好处,李艳说:“你父亲虽然患有癌症但没住院没有病历,保险公司查不出来,如果上两份保险,在六个月观察期内不是因病而死亡,就可以得到保险公司每份3万元共计6万元的保险赔偿,如果过了六个月观察期后,老人病死了也会照常赔付。”

  在李的一再劝说下,张全勉强同意了为父亲投保,但他手里没钱,李艳便主动提出可以先代其缴纳4680元的保险费,等秋收后张全卖了粮食有钱时再归还。

  2008年9月5日,张全在保单受益人和投保人一栏中填上了自己的名字,而被保险人的签字却是李艳代张老汉签上的。

  2008年9月7日,该保单生效。

  李艳向办案人员交代,只要张老汉能够活过半年,且保险公司查不出半年之内患癌症的证据,这份保单就算做成了,这样一来,自己不仅可以拿到提成,业绩也会随之提升。

  保户不幸病逝,保险代办员“急了”

  天有不测风云,李艳怎么也没想到张老汉投保后不足两个月竟然因病死亡了。

  这一天是2008年10月26日,张老汉最终没有抵御住癌魔的侵袭而不幸辞世。儿子张全全然没有把保险的事当回事儿,隔日火化了老人的遗体。

  闻听这一噩耗,李艳急了:张老汉的保险还未到六个月的观察期,自己垫付的保险费岂不是要打水漂?情急之下李艳给分站站长杜长江打电话“咨询”怎么办,杜站长听了情况,没多言语,只说看看能不能找公司领导将保费要回一部分,而同为分站业务员的姜鑫听说这件事后给李艳出了个主意:如果说保户是从房上掉下来摔死的,就可以获赔,这件事可以找杜站长,他能办这事。

  听同事这么说,李艳非常高兴,当即给杜长江打电话:“站长,我说我这个保户是从房上掉下来摔死的行不行?”杜当即表示:“这么办是条路。”他向上报称保户是意外死亡,并让李艳去张老汉的住处安排证人、制造现场。

  10月29日,李艳又对张老汉的妻子李淑芬说了作证的事,并教她在调查员来调查时如何作答,随后又让李找来邻居如此这般安排了一番,统一了“口径”。李艳布置现场时,在靠近房子后墙的水泥板上发现了斑斑血迹,当她得知这是张老汉临终前所吐的血时,李艳大喜过望,一个完美的意外死亡现场就要形成了。

  伪造保户死因,张老汉被“摔死”

  10月29日下午,杜长江向上级保险公司报了案,理赔科科长刘洪飞接到报案后,立即带领调查员李永刚前往绥棱,在分站站长杜长江、姜鑫的陪同下乘车到张老汉的住处进行调查。

  在李艳的安排下刘洪飞和李永刚等人在现场进行了仔细勘察,并在有着斑斑血迹的死亡现场拍照取了证。随后,刘洪飞又找来张老汉的妻子李淑芬进行询问,李淑芬就按李艳所教她的对刘洪飞说:“10月26日早上6点多,烟囱不好烧,我就让他去修修,”李指着靠近后墙的板栅子对刘说,“他从这往房上上的时候,一脚踩空了,脑袋身子同时着地,当时就摔吐血不能动了……我把他拖到屋子里放到炕上,看头和脸都摔坏了,就去找车想送医院,可还没送呢,人就不行了。”

  整个调查以“张老汉上房摔下意外死亡”的结果圆满结束,可是要想拿到保险金还需要注销户口。李艳又返回户口所在地为其注销了户口,并将张老汉的保单一并送到保险公司。

  打通关节后,继续“充实材料”

  杜长江和李艳商议,如果想要得到理赔还得给刘科长送点礼,2008年11月3日,杜李二人来到刘洪飞的办公室将装有5000元人民币的黄信封放到了刘科长的办公桌上。拿到钱的刘洪飞,将张老汉的理赔材料拿出来,悄悄地告诉杜长江,材料还不够充实,张老汉死亡原因一栏中填写的是疾病死亡,不属于理赔范围,要想拿到赔偿金就得重新开个意外死亡证明。李艳带着李淑芬找到张老汉所在村村支部书记于宝福,于书记很快领会了二人的意图,让会计赵玉辉开证明,赵玉辉知道张老汉是病死的,便对村支书说:“张老汉不是摔死的这证明不能给开。”于书记说:“你给开个吧,张家也不富裕,举手之劳,能给报点保险也是好事。”就这样李艳顺利拿到了“摔死”的证明。

  而此时刘洪飞又提出证据不足,让杜、李二人找证人到保险公司作证,两个人害怕调查员李永刚加入调查惹出什么麻烦,便又给李永刚送去2000元人民币。为了让一切看起来更加真实可信,刘科长按照李艳编造的三个名字,亲自执笔补了三份证言笔录,笔录做完后,由李艳变换笔体将三个人名分别签上,并变换手指在笔录上分别摁上手印。一切准备就绪,刘科长将材料层层上报到上级保险分公司审批。

  骗得六万元赔款,受益人“分”得一万四

  如李艳等人所愿,上报的理赔材料顺利过关。2009年3月4日,上级保险公司作出理赔决定,将六万元理赔款划拨到指定账户中。杜长江取出钱后立即给刘科长送去3000元,余下的57000元杜长江自己留了12000元,对李艳说是办事送礼用了,并将剩下的45000元交给了李艳,李艳为感谢领导的大力支持,又从中拿出3000元送给杜站长,又拿出1000元给姜鑫表示感谢,余下41000元用报纸包了带回了家。[page]

  李艳找到张全说:“保费回来了,除了送礼剩下29000,给你14000,我留15000”。

  在保险中尝到甜头的张全又在李艳处给自己的孩子投了6000元的保险,因此李艳从14000元中扣除了给张全垫付的4680元和后办的6000元保险金,余下的3000余元给了张全。

  有关办案单位在走访中获得一条线索彻底粉碎了这一谎言。办案人员通过大量的走访调查,对相关材料进行细致核实,最终锁定确凿证据,证明高某确是因癌症死亡。李艳、杜长江、刘洪飞、张全等人因涉嫌诈骗保险罪被依法刑事拘留,于宝福、赵玉辉被取保候审,目前案件还在进一步审理当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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