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定中国健康法规 建立儿童医保制度
导读:
全国人大代表、香港立法会议员蔡素玉建议
“据卫生部公布的数字,我国贫困地区儿童的死亡率高达54%,比大城市高出约九倍。从根本上解决儿童看病难的问题,关键在于建立完善的儿童医疗保险体系。”全国人大代表、香港立法会议员蔡素玉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
2001年中国红十字会基金会开展少儿住院医疗互助基金的项目,0—5周岁的儿童每年支付60元,6—18周岁的孩子每年支付50元即可。参加者一旦因病、伤住院,凭少儿住院基金医疗证和住院医疗费用结算证明单,每人每学年最高累计支付额为10万元。蔡素玉告诉记者:“由于没有商业保险的利润分摊,加上儿童大病发病率本身很低,三年下来,北京这个只收50元一年的儿童医疗保险互助项目不仅没有出现亏损,反而有剩余保金。”
蔡素玉认为,如果这种医疗互助金的模式能够应用到全国范围,成为全国儿童医疗保险由社保来执行,最终的结果会是风险分摊,费用可以更低,报费标准可以更宽。她建议,要着手制定中国儿童健康法规,建立全国性的儿童医疗保险体系和保险制度, 在现有城镇居民和“新农合”保险上完善儿童保险内容,体现低收费、全覆盖的儿童医疗保险原则。由未成年人户籍所在地公安部门协同当地居委会督促当地社保部门执行,强制所有适龄(未成年人)儿童家庭在孩子出生时就投保。
全国政协委员、天津医科大学肿瘤研究所副所长孙保存建议
全国政协委员、天津医科大学肿瘤研究所副所长孙保存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应扩大商业保险在我国医疗保险中的占比。
随着我国医疗费用的上涨,在政府投入有限的情况下,相关风险机制亟待增强。而作为基本医疗保险的补充,商业保险的占比应随之扩大。孙保存建议,一方面,政府要扶植商业保险,支持商业保险做强做大;另一方面,对于低收入人群购买商业保险应给予一定的补贴。同时,保险公司也应携手医疗行政部门加大宣传力度,共同把医疗保险的蛋糕做大,提高人们的抗风险能力。
孙保存还建议保险公司改进理赔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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