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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养老失业保险有新进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19-02-04 13:30:39 人浏览

导读:

自《浙江省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条例》和《浙江省职工失业保险条例》颁布施行以来,我省养老、失业保险工作取得了新的进展。至去年底,全省养老保险缴费人数增至388万余人,失业保险参保人数达391万余人,失业保险费收缴11.18亿元。这是记者今天从省有关方面获悉的。据统计
自《浙江省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条例》和《浙江省职工失业保险条例》颁布施行以来,我省养老、失业保险工作取得了新的进展。至去年底,全省养老保险缴费人数增至388万余人,失业保险参保人数达391万余人,失业保险费收缴11.18亿元。这是记者今天从省有关方面获悉的。据统计,1997年至2001年,在全省离退休人数由84.42万人增加到114.2万人的情况下,人均养老金由435元增加到745元,确保了所有离退休人员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基金结余也由35.74亿元增加到75.68亿元。同时,随着下岗失业并轨工作的推进,领取失业保险金人数由1997年底的14.03万人增加到去年底的33.97万人。各地切实保证基金发放,5年间累计有102.4万名失业人员按时领取了保险金。

  鉴于浙江养老保险已覆盖全部国有和城镇集体企业,我省从实际出发,把养老保险扩面的着力点放在非公有制企业上。为保证养老、失业保险费应缴尽缴,各地还积极探索,形成了一些行之有效的征收办法,取得了较好的效果。到去年底,全省养老保险费收缴率已达95.95%,全省企业基本养老金社会化发放率达99.89%,居全国前列。

  文章来源:浙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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