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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合同未及时变更的法律后果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0-08-01 21:54:12 人浏览

导读:

保险合同是投保人与保险人约定保险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投保人是指与保险人订立保险合同,并按照保险合同负有支付保险费义务的人。保险人是指与投保人订立保险合同,并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责任的保险公司...

  保险合同是投保人与保险人约定保险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投保人是指与保险人订立保险合同,并按照保险合同负有支付保险费义务的人。保险人是指与投保人订立保险合同,并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责任的保险公司。

  网友提问:

  对方开车撞到我,责任判定对方全责,交警出示经济赔偿凭证,我要求车主现在先赔钱,然后由他自己去报保险,因为保险公司的赔款会打到车主的账上,我怕到时候就找不到车主,拿不到赔款,但车主还是拒赔,我现在有什么办法,请好心的律师解答。

  律师解答:

  你可凭交通事故认定书直接起诉车主和他所交保险的保险公司,让法院判决他们赔偿,像这种情况,法院判决后,保险公司会在责任限额内及时赔偿的。

  相关法律知识:

  本来投了10万元的第三者强制险,但是新交法出台后却没有按照保险公司的要求变更保险合同,导致出险后保险公司只同意赔偿7.2万元。车主张女士为此起诉保险公司。昨天,宣武法院审结了本市首例因保险公司拒绝按新交法理赔而与肇事车主发生的财产保险合同纠纷。车主张女士败诉。

  宣武法院经审理认为,根据第三者责任保险条款,事故发生后保险人按照《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规定的赔偿范围、项目和标准以及保险合同的约定,在保险单载明的责任限额内核定赔偿金额。现保险公司核定赔偿金额为7.2万元,法院予以确认。 “新交法”施行后,张女士与保险公司未依法变更保险合同,故张女士要求保险公司按“新交法”赔付10万元,缺乏合同依据。据此,判决保险公司赔偿张女士7.2万元。

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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